廣東省一名男同性戀者,原本有望成為正式公務員,但因為未能通過艾滋病測試,被單位要求停職,這名男子提出法律訴訟。廣東省法院周一(19日)終審裁定,有關單位的做法違規,相信是廣東省以至中國第一宗,艾滋病員工獲勝訴的歧視訴訟。(高鋒 報道)
26歲的男同性戀者“阿明”4 年前考入廣州市一家政府食品檢驗部門,負責食品抽樣工作,表現受到上司肯定,原本有望成為正式公務員,但艾滋病測試出現陽性反應,被單位要求停職。“阿明”決定打官司爭取復工,一審敗訴後決定上訴。
廣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周一裁定,“阿明”以往服務單位,所提供的證人以及工作紀錄,不足以證明,停職的決定事先得到“阿明”同意,或經由雙方協商下達致。以未能通過艾滋病測試為由,要求他停職,屬於“不提供勞動條件”以及“變更勞動合同”的行為,即使有關單位繼續發放工資,但依然不符合法律規定,加上根據中國的傳染病防治法,艾滋病已被歸類為,毋需隔離治療的乙類傳染病,當庭裁定單位的停職決定違法。
“阿明”的代表律師邱恒榆相信,這是廣東省乃至中國首宗員工獲判勝訴的艾滋病就業歧視訴訟,具有歷史意義。
邱恒榆:首次在判決書裡認為,單位的做法是違反了現行法律法規政策,關於要保障艾滋病感染症就業權益的基本立場,首次確立了實質勞動權,因為一審判決認為,公用單位已經給了你工資福利了,所以我沒有損害到你的權益,二審就接納了我們的意見,認為你只給了錢是不行的,我勞動者是要勞動的。
他說,以往同類案例,多數會判原告敗訴,又或者勞資雙方庭外和解,今次創造歷史和法院重視勞動權益有關,相信會立下先例。
邱恒榆:符合我們國家的立法精神,和艾滋病防治的治療和預防原則,它有可能成為中國法院的指導案例。其他法院可能會參照和遵循這個結論。
關注艾滋病人權益的志願者“燕子”表示,雖然“阿明”獲判勝訴,但並不表示中國艾滋病帶茵者就業受歧視成為歷史,他說,上月剛接獲廣東省一名30多歲的新聞工作者求助,他因為艾滋病測試未能過關,被單位辭退, 情況和“阿明”很相似。
“燕子”:“轉正”時要體檢,查HIV(艾滋病毒)這事原本就很不妥,艾滋病防治條例明確規定,有關測試是要保護隱私的,但醫院直接向單位提供體檢報告。
他說下一步會提出行政訴訟,爭取當局就公營機構體檢標準修例,進一步保障艾滋病帶茵者就業權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