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長沙公益組織「富能」工作人員被控「煽顛」獲刑2至5年徒刑,家屬表示,案件7月秘密判決至今,都無法取得判決書,導致無法為家人提出上訴。其中獲刑5年的組織創始人程淵,家人聯絡涉案官派律師時,更被對方斥責。程淵太太施明磊批評官派律師參與剝奪當事人和家屬權利,是法治的毒瘤。
湖南長沙公益組織「富能」案,三名被捕者程淵、劉大志和吳葛健雄,在7月因涉嫌顛覆國家政權罪被秘密審判,案中被判監禁的兩名被告程淵和吳葛健雄,已分別移送到監獄服刑,但家屬至今仍未能取得案件的判決書,以致無法為當事人提出上訴。
家屬向官派律師索取判決書 對方稱:你打 100 次也沒用
程淵姐姐周一(18日)曾致電負責案件的其中一名官派律師王翔,要求索取案件的判決書不成功,反被對方斥責。
王翔說:判決書呀!這個東西(律師事務)所內誰都沒有,你也不用一遍一遍打電話,你打100次都沒用,這個事情你心裡不清楚嗎?你知道你打電話打到誰嗎?你打的是全國律協的副會長,我不是嚇你,是告訴你是沒用,是沒有結果,我不接你的電話!
程淵的太太施明磊現身處美國,她對本台表示,丈夫因被判顛覆國家政權罪成被判監禁5年,轉移至監獄服刑後,程淵曾於本月初致電聯絡在中國的家人,但通話時間只有3分鐘,當家屬問及他的近況時,對話就被中斷。
施明磊表示,家屬不僅無法按法律要求,與程淵會面,官派律師更拒絕交出判決書,如同主動剝奪當事人和家屬的權利,形容官派律師是法律制度的毒瘤。
施明磊說:因為這宗案件從頭到尾都是暗箱操作,到現在為止,我們都不知道他被判五年的法律依據是甚麼,所以我們想要判決書,也是因為要上訴,沒有判決書就無法上訴。官派律師造成我們合法的律師代表完全無法介入案件,他們已成為法治的毒瘤。
家屬:涉案官派律師在港澳設公司 憂做法會擴展其他地方
施明磊表示,從不同渠道得知涉案官派律師有多名,其中一人已於港澳設立律師事務所,質疑當局是否要將官派律師的做法,擴展到特區。
施明磊說:參與偷走程淵辯護權的是湖南省律協的會長,他還與香港和澳門的律師樓成立聯營律師樓,他們在中國這樣子辦案件,做官派律師讓當事人的權利,完全被剝奪,他成立這個聯營公司是否要將官派律師的模式,推廣到全世界呢?作為家屬,我們有必要曝光他們。
施明磊表示,計劃正式向湖南的司法部門投訴,要官派律師為自己的行為負責。
吳有水:投訴有利官派律師得到更多榮譽
同案另一名被告吳葛健雄的父親吳有水同樣表示,他在案件判決後,曾嘗試與涉案的官派律師聯絡,索取判決書,但對方找不同的理由拒絕,至今都未能成功。
他表示,也曾將官派律師的身份,以及與對方的對話內容曝光,但都是無助於為兒子維權。他認為,官派律師是按照更高層人士指示行事,投訴官派律師反而對他們有利,讓他們賺取額外「榮譽」。
吳有水說:投訴這個事情我是不會去的,官派律師都是按照你要投訴的這些部門或者是比他們更有權力部門人員的安排,這樣的投訴毫無意義,因為這些官派律師的是非觀念與我們正常人是顛倒,我們認為很羞恥的事情,他們會覺得很光榮,(將事情)公布出來後有關部門也會認為他們頂住甚麼的壓力,更有利他們得到各種各樣的「榮譽」。
本身是維權律師的吳有水表示,兒子被判刑後,曾收過培訓中心的書面通知,容許他寫信給兒子,但沒有回覆,上星期他收到監獄電話通知,得知兒子已由培訓中心被轉到監獄服刑,擔心官方至今都不安排兒子致電回家,反映他的情況比程淵更差。
他表示,當局以疫情為由,不容許家屬會見,認為這只是官方的藉口,證明兒子和程淵是被當局特別看待的人士。他雖然不作投訴,但會繼續爭取與兒子會見的權利。
記者:吳熙儒/文海欣 責編:何景文 網編:林詠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