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陶宛逐3「不受歡迎」外交人員 北京斥粗暴挑釁強烈譴責

粵語組報道
2024.12.02
立陶宛逐3「不受歡迎」外交人員 北京斥粗暴挑釁強烈譴責 中方稱希望即將成立的新一屆立陶宛政府順應國際社會普遍共識,切實恪守「一個中國原則」,為兩國關係正常化積累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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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陶宛上周五(29日)宣布,中國駐立陶宛代辦處3名外交人員被列為「不受歡迎人士」,要求在一周內離境;中國外交部周一(2日)回應稱,中方對此粗暴挑釁行徑表示強烈譴責和堅決反對。

立陶宛外交部的新聞稿指出,有關決定是根據相關機構提供的資料,認定該3名外交人員的行為違反《維也納外交關係公約》(Vienna Convention on Diplomatic Relations)、國際法以及立陶宛法律,但未有作進一步說明。

據《彭博社》報道,立陶宛國會議員、外交委員會主席莫圖薩斯(Remigijus Motuzas)接受電台訪問時透露,這次驅逐屬外交人員認證過期的例行程序,無關間諜活動。

「不受歡迎人士」(persona non grata)是外交術語,指被禁止進入或留在某國家的外國人,對於受外交豁免保護的外交人員,被列為「不受歡迎人士」是最嚴厲的制裁措施。

中國外交部在回應中批評,立陶宛在涉台問題上嚴重違反「一個中國原則」,背棄兩國建交公報中所作政治承諾,導致中立關係陷入嚴重困難,中立關係降級3年來,立方反而變本加厲,一再破壞雙邊關係。

中方要求立陶宛立即停止損害中國主權和領土完整,停止為兩國關係製造困難,中方保留採取反制措施的權利,希望即將成立的新一屆立陶宛政府順應國際社會普遍共識,切實恪守「一個中國原則」,為兩國關係正常化積累條件。

召回大使抗議「台灣」設辦事處

中國是在2021年8月召回駐立陶宛大使,要求立陶宛也召回其駐華大使,以抗議立陶宛同意台灣以「台灣」之名在當地設立代表處,並指立陶宛違反「一中原則」,於是把跟立陶宛的外交關係降為代辦級,大使館改名為代辦處。

立陶宛候任總理帕魯克斯(Gintautas Paluckas)曾表示,新政府將尋求與中國恢復正常外交關係,包括再次互派駐大使。《彭博社》指出,立陶宛今次驅逐中國外交人員,可能會令兩國關係再度緊張。

立陶宛是次驅逐行動一度引起外界聯想,事緣早前波羅的海(Baltic Sea)兩條海底光纖通訊電纜在瑞典領海被切斷,中國商船「伊鵬3號」(Yi Peng 3)被懷疑與事件有關,其後中國外交部表示會配合相關單位調查。

編輯:李向陽(台北) 網編:程皓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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