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質疑抗日事跡《狼牙山五壯士》部分內容失實的歷史學家洪振快,遭到"五壯士"後人控告侵害名譽的案件,北京法院周一(27日)裁定洪振快敗訴,並要求3日內刊報道歉。有歷史學家認為是政治判決,從而影響了對歷史的探究。(文宇晴 報道)
北京西城法院一審裁定洪振快敗訴,認為洪振快對《狼牙山五壯士》故事的質疑,在無充分證據的情況下,多處作出似是而非的推測、質疑乃至評價,構成了對中華民族的精神價值的損害,採用了侵害他人名譽、榮譽權益和社會公共利益的方式進行所謂學術研究,否定狼牙山五壯士英勇抗敵的事實和大無畏精神的表現,因而法院駁回洪振快以行駛言論自由和學術自由的抗辯理由。
法院要求洪振快在判決生效三日內,在媒體上刊登公告,並向已故的"五壯士" 倖存者葛振林和宋學義的兒子道歉並消除影響。
記者致電洪振快的2名律師了解,但電話均處於關機狀態。未能了解洪振快會否提出上訴。
北京歷史學者章立凡認為判決不能接受。他對粵語組記者說,事件只是以學術的角度去探討事件,理應在這樣的研究下會讓歷史事件還原得更具體。若家屬認為文章不妥,可以撰文反駁或私下向對方反映,而非採取法律途徑。
章立凡認為法院為了迎合當局的意識形態,而作出的政治判決。他又擔心這次的判決會成為先例。
章立凡說︰開了一個很惡劣的先例,或者是判令。只要有這個判令在,使很多歷史問題的考量可能受阻,歷史真正的探究有可能受阻。我覺得我們認識歷史也好,對於總結歷史教訓也好,(宣判)沒有任何積極作用,完全是消極的。這樣的一個判決我認為,根本就是不公平,也是沒有必要作出的判決。
四川民間憲政學者李雙德相信,即使是以研究為目的,但一切質疑的聲音亦要面臨一定的風險,因為這種質疑的聲音會動搖當局的治國理念,會被視為不愛國。
李雙德說︰幾年前也有人對《狼牙山五壯士》提出質疑被拘留。當時他們認為是真實的,如果提出異議,在這種情況下打官司,提出異議的人肯定判決是敗訴的。如果說是研究,與中共的執政思維發生衝突、有影響。那麼你將會面臨著很大的風險。這些風險是來自由政府的壓力。
2013年8月,廣東省一名網友在微博上就《狼牙山五壯士》發文評論,遭警方以"造成不良社會影響"為由行政拘留7天。時任《炎黃春秋》雜誌執行主編的洪振快在雜誌連發兩文,質疑《狼牙山五壯士》故事的真實性。他指出許多歷史細節並非如官方宣傳的那樣,他更認為"事跡並無特別英勇之處",只是官方在敘寫歷史的過程中"神化"。洪振快又提出,故事中倖存兩人在關於"跳崖"的描述也不太正確,他認為是"溜" 、"滾" 、"竄" ,而不是主動跳崖。
圍繞這些言論,"五壯士"中的倖存者葛振林,以及宋學義的兒子,去年八月將洪振快告上法庭,指控他侵害名譽權、榮譽權,要求洪振快向"五壯士"的"在天英靈登報謝罪"。當時得到退役上將趙可銘、張黎的支持,事件引來輿論。
《狼牙山五壯士》是指在1941年抗日戰爭時期,5名中共領導的八路軍士兵,在河北易縣狼牙山戰鬥中抗擊日軍。在子彈打光後,5人縱身跳下數十丈深的懸崖,其中3人身亡,兩人倖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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