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檢察院向遭受打擊的記者道歉

湖北《長江商報》記者姚海鷹,因為一篇報道觸犯當地的江岸區檢察院,被檢察院以“紀檢、貪污”犯罪嫌疑人身份進行傳喚,藉此打擊報復。姚海鷹迫於無奈本月中在網上發帖向社會公開求助。事件引起北京關注,中宣部和最高檢察院要求湖北省政府調查,調查後證明記者的清白,江岸區檢察官員被批評,檢察院隨後作出道歉。但姚海鷹卻可能會失去工作,目前仍被停職。(畢子默報道)

2009.10.30

本台曾多次致電姚海鷹,但在截稿前仍未能與其聯繫。浙江資深媒體工作者昝愛宗對本台說,當地的檢察院作出道歉說明當局有錯會改,認為是一個進步。同次也給予新聞單位一個信心,碰到這樣的事情,堅持勇敢面對,不向強權低頭。

昝愛宗說,媒體理應是監督政府的公器,但中國媒體最大的問題是不是獨立的機構,是依附黨政府下的喉舌。官員都是黨政府任命,因此報社領導都要聽話,這是先天不足的地方。至於報社日後是否會受到報復,昝愛宗則笑言,黨的喉舌和黨的檢察院都是一家人,老大和老二發生摩擦,最後握手言和,也不至於會報復。

9月4日《長江商報》A18版“長江調查”中,以深度報道形式刊發作者為“沈篤”(筆名)的文章《一起「侵犯商業秘密」事件的調查》,作者姚海鷹)。內容涉及武漢市江岸區檢察院。9月15日,該檢察院向姚下發《詢問通知書》。近一個月來,檢察院多番威迫報社和記者接受傳訊。

姚海鷹在公開信中表示,當局的做法是干預記者正常的新聞報道,而且因為江岸區檢察院是該篇報道涉及的一方,雖然有權作出回應,但無權強行傳喚記者到該院接受調查。

據大陸新浪網報道,因為公開信事件引起北京關注,湖北省政府調查後,批評了江岸區的檢察官員,當地檢察院在17日在報社的領導見證下向姚海鷹作出道歉。且報社有關領導也作出承諾,不會因此事影響姚海鷹的工作,不事後打擊報復。

姚海鷹在20日恢復工作,但在三日後,他在全體採編大會上被有關領導批評了一個多小時,他的工作實際上又被暫停了,目前仍未復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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