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中美合資廠逾百員工合約糾紛罷工三天

上海一家中美合資企業,疑因提前解除勞動合約,引發逾百員工堵門抗議三日,當局出動百多警力進行武力驅趕,至周一生產才回復正常。(文宇晴報道)

2011.09.01

有關注勞工方面的維權人士稱,資方為逃避承擔社會責任,以短期合約形式聘請員工的做法越來越普遍,員工要得到保障也越來越困難。

上海一家中美合資企業當納利印刷廠逾百員工,突然接到公司的解僱通知。這些員工稱他們的合約還未到期,公司在沒有履行賠償下強行解除勞動合同,於是在上周五開始,一連三日堵住廠門抗議,引致其他員工通行困難,貨物更無法進出。

一名不願透露姓名女員工對本台表示,工潮已結束,工廠已回復了生產。她說,了解到抗議的員工大部份為合約員工。

她說︰“已經解決了,現在還好吧,公司一切都很正常。我了解的一般都是簽合同的,好像一般都是正常的兩年、三年,甚至五年。”
記者問︰“你覺得公司的福利怎麼樣?”
她回答︰“一般吧,談不上滿意,也談不上不滿意。肯定福利提高就很好。”

據《大紀元》報道,在員工堵門的第二天,即上周六,當地政府派出近百警力進行武力驅趕,期間雙方發生衝突,多人受傷。後來40多名參與抗議的員工被帶走問話。直到公司領導到場進行協商後,員工才停止抗議,工廠回復生產。

本台致電當納利亞洲總公司了解,接線的女職員表示負責處理事件的領導不在辦公室,同時她也以不清楚為由,拒絕提問。

她說︰“她今天可能不會回來,但是我會打電話通知她,因為她在開會。你有什麼需要留言或是要問的,我把她的郵箱給你,你可以先聯繫她。”
記者問︰“請問現在事情已經妥善處理還是還在進行呢?”
她回答︰“不好意思,這事我也不太清楚,還是讓她回答你吧。”

在上海熟悉勞資糾紛的吳律師對記者說,2008年頒佈的新勞動法,是對勞動者的合法權益進一步提高,即若勞動者在同一單位工作十年以上,單位則不能無故解僱,同時也要為該員工提供社會保險,而且對加班費、離職費等標準要作具體規定,勞動者等同有了“鐵飯碗”。與此同時,企業的成本則大幅提高,因此對新入職的員工,一般在入職前都會簽定有年期的合約。

吳律師說︰“國家規定,勞動合同到期,要給員工一定經濟上的補償。要看員工和公司之間發生了怎麼樣的矛盾,如果他們的矛盾非常尖銳,而單位因為沒有任何理由就要解除員工,這個補償要加倍的。這個契約也是雙方的,是員工和單位的自由,他願意簽一年就一年。”

一直關注勞工問題的廣東維權人士李原風表示,不少企業為了逃避要為任職年期較長的員工支付各項費用,一般都會訂立年期較短的合約。由於不少企業的員工都沒有成立自己的工會,因此一旦發生勞資糾紛,員工都會是弱勢的一方。

他說︰“一方面企業是不願意承擔社會責任。就目前去信訪就很難,一、兩個個案可能吸引到媒體的注意和社會的關注,也許問題會解決。但現在是普遍性地存在這問題。大環境就是沒有自己工會的話,基本上在中國目前的情況很難。”

李原風建議勞動者應成立工會,與資方就福利等問題進行互動,共同營造良好的工作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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