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山陰縣官員和礦主被指隱瞞礦難

中國傳媒揭發山陰縣上月初曾發生煤礦滲水事故,至少造成三十人死亡。礦工指責礦主隱瞞事故,拖延救援,並偷偷地把遇難礦工屍體運走。(張麗明報道)

《中國經濟時報》報道,山西省山陰縣辛莊煤礦上月五日發生滲水事故,事發時約有四十名工人在井下工作,其中八人及時逃生,其餘人士被困井下。事發後,礦主和兩名包工頭都逃走了。記者在礦區只見到一輛救援車,並沒有大型抽水機。工人說,事發半個月來,當局都沒有派出大型設備協助救援。由於遇難礦工都是外省人,因此當局對救援並不積極。

事發至今,救援人員共打撈了十六具屍體。有礦工稱,當局把屍體運到鄰省內蒙古處理,遇難礦工家屬也安排到了內蒙古。遇難礦工大多來自湖北,其他湖北籍礦工在事發後突然全部搬走,估計是礦主為了隱瞞事故和遇難人數刻意安排的。目前救援仍繼續。

出事煤礦位於山陰縣馬營鄉青楊嶺村。本台根據在網上查到的煤礦企業電話,致電辛莊煤礦礦長柴政,對方聲稱記者找錯電話。

本台亦曾致電山西多個部門,包括山陰縣政府、縣煤礦管理局和馬營鄉政府,但全部均表示不知情。

山陰縣委宣傳部向《中國經濟時報》證實這宗礦難,表示已安排救援隊伍,並已向省和市政府報告,又說出事煤礦早於去年六月已被責令停產。不過,山陰縣的上級政府朔州市煤礦安全監察分局則表示,是有人向國家煤礦安全監察局舉報,然後通知省局,要求派人核實。分局派了數人去調查,但沒有發現事故跡象。

山西省接二連三被揭發有礦主和官員隱瞞礦難。高平市米山鎮一家煤礦去年四月發生事故,導致六名礦工死亡,礦主以三十至五十萬元的賠償金要求死者家屬隱瞞。去年八月,太原市婁煩縣寺溝村一家鐵礦發生滑坡,地方政府聲稱僅十一人死,但傳媒揭發死亡人數達四十五人。一個月後,霍州市發生煤礦事故,大批記者前去領取封口費,中國新聞出版總署事後處罰了六十人。

熟識山西煤礦問題的北京維權人士劉琪泉形容,山西有如一個龐大的黑社會,由於近年能源價格飈升,煤礦老闆都賺取了豐厚利潤,因此可大灑金額收買官員,隱瞞事故。他說:那裡就是一個黑社會,地方官員勢力太大,誰也管不來。隱瞞事本的成本對他們來說太低了,但曝光的後果卻很高。

根據《山西省非法違法煤礦行政處罰規定》,因違法經營而造成人員死亡,每死亡一人由縣級以上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處以一百萬元的罰款。若有暪報的,事故發生單位被罰款一百萬元至五百萬元,有關官員則最高被罰一年收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