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批評發不良短訊可坐監是剝奪自由

中共下月底將召開十七屆四中全會,加上臨近建政60周年慶典,北京及各地都不斷加強輿論監督。其中河南省及遼寧省下達新規定,若市民發出不良及垃圾手機短訊﹐可能會被監禁5至10日及罰款500元。市民批評措施是箝制社會輿論,侵害公民監督政府的權利,維權律師則擔心措施被執法機關濫用。(馮日遙報道)

0:00 / 0:00

河南省鄭州市民張先生,周三向記者指,他不贊成有關措施,認為有侵害公民監督政府的權利。張先生說,一般老百姓都不會向朋友亂發垃圾或不良短訊,當局制訂措施,是要剝奪公民輿論自由。

他說:“任何一個普通市民都有權利發短訊予朋友或親人,這是公民可享有的自由流動資訊權利。朋友之間的短訊,理論上不會屬於不良或垃圾訊息,老百姓發短訊可能是對政府有所不滿或見到社會不公平要舉報,現時當局可以將不利他們的訊息訂為垃圾短訊,公民監督政府的權利就沒有了。”

河南省維權律師常伯陽指,當局以解決增長過多不良或垃圾短訊為由,頒下新規定,任何市民若發出被指是不良及垃圾短訊,有可能被監禁最少5日,若發出超過三個短訊,最高可被監禁10日以及罰款500元。常伯陽認為措施會做成擾民,更有可能被執法機關濫用,令無辜百性因言入罪。

他說:“現時當局沒有清楚介定甚麼是不良及垃圾訊息,這措施明顯是針對發短訊的人,由於介定很模糊,訊息對社會危害程度各有理解,這樣很可能被國家機關,為了報復或要懲治某人而被濫用,變相是因言入罪。”

常伯陽說,現時出現類似情況,當局可以將發短訊的人處以治安處罰行政拘留,所以根本不需要巧立名目,侵犯公民基本權利。

同樣不贊成新措施的網絡維權人士昝愛宗,他質疑當局目的是箝制社會輿論。昝愛宗說,河南省及遼寧省分別有逾一億人口,當局要加強防範任何突發性的大規模群眾活動,以免影響社會穩定。

他說:“中共下月底將召開十七屆四中全會,預期將會有很大的人事變動,所以當局對網絡監控會愈來愈嚴格,要控制社會輿論氣氛,中國大陸經常使手段,目的是要阻止及防範任何大規模群眾活動發生。加上十一國慶有大型活動,當局更必須掌握輿論環境,從地方上採取防範措施。”

昝愛宗又說,一般市民向朋友或親人發出的短訊,都以生活點滴或閒話家常,當局竟動員龐大人力物力,昝愛宗認為是勞民傷財,浪費公帑的做法,加上手機短訊發出量多得驚人,措施執行上存在很大困難。

新措施被指是擾民及箝制輿論自由,河南省政府辦公室工作員,以領導不在為由,拒絕回應記者提問。而河南省信息產業廳值班人員,同樣以領導不在為由,拒絕回應。至於執法機關之一的河南省公安廳,辦公室人員以不接受電話採訪為由,拒絕接受採訪。

據英文中國日報周二報道,河南省有關部門發下新規定,若市民發出不良及垃圾短訊,有可能被監禁最高5日,若發出三條,最高可被監禁10日以及罰款500元。當局指有關措施是希望解決增長過多的不良短訊。報道又指,遼寧省今年亦通過相關法例,發出不良短訊的市民,更可能被檢控性騷擾罪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