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鲁木齐法院开审75骚乱第二批被告
2009.10.14
继周一乌鲁木齐中级人民法院,宣判7名维族疑犯重刑,两日后,法院审讯第二批案件。据官方新华社报道,乌鲁木齐巿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审理7.5事件的三宗案件共14名被告,分别在3个法庭审讯。
此次由乌鲁木齐市人民检察院提出公诉,艾合买提江.莫明等11名被告.故意杀人、抢劫、放火、故意毁坏财物案,被告艾则孜江•亚森故意杀人、抢劫案,以及韩俊波等2名被告人故意杀人案。上述三宗案件共涉及14名被告人。 聆讯中,公诉人出示了被害人财物、现场目击证人的证言、尸体鉴定结论、现场勘验、笔录等证据,并当庭播放案发现场的监控录影资料,新疆自治区和乌鲁木齐市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媒体记者及被害人及被告的亲属等400多人旁听。法庭使用被告民族语言文字,进行诉讼以保证权利。据检察院透露,此次开庭后,还有数宗涉及7.5骚乱的刑事案件,将陆续至法院起诉。
新华社上周曾公布7.5事件共六宗案件,周三审理的3宗案件分别为,7月5日晚上,被告艾合买提江﹒莫明、托合提﹒帕孜力、艾尼娃尔﹒艾克帕尔、西尔扎提﹒买买提吐逊等11人,先在乌市大湾南路地段,殴打民众,致2人死亡,并劫去财物,后又前往大湾南路166号、184号的新疆吉利通通汽车专营店,放火烧毁或砸毁数十辆汽车,造成重大财产损失。另一宗案件,被告艾则孜江﹒亚森在乌市中湾街地段,多次打砸抢,联同他人殴打民众,导致2人死亡,并损毁一辆公车投币箱。最后一宗发生在7月7日,被告韩俊波、刘波在新市区家佳乐超市附近街道打死肉扎洪﹒艾买提,并打伤库尔班﹒买买提。
国内人士引述乌鲁木齐朋友表示,当地媒体没有刻意报道周三审讯第二批案件,和前两天的大量报道有差别,但不少当地人知道再次审判。另外,乌巿有人说,周二晚上,维族聚居地区发生小规模抗议,但没法确认事件。
世界维吾尔代表大会发言人迪里夏提表示,据当地讯息,周一的判决令6名被判死刑的家属亲友不满,当局禁止他们与被告或外界沟通,另外,家属想召开记者会被阻止,部分人被软禁在家中。他说:想向外界透露他们的亲属在扣押期间,没有选择律师的权利,而且扣押时,不让他们与家属沟通,判刑之前及至今,律师没有与家属沟通,律师与当事人也只见面一次,大约十分钟。
迪里夏提又指,周三审讯的其中一宗案件,据当地目击者提供讯息,被指控烧毁汽车专营店的维族疑犯,是被当局栽赃的,如果独立调查员获淮介入调查,该目击者愿意提供此案件的证据。他说:汽车专卖店著火,是中国武装人员开枪直接导致,子弹打穿停车场内一辆汽车,油箱起火以后,发生爆炸,燃烧商店内其馀汽车,根本不是维吾尔人纵火的,纵火是栽赃的。
北京维权律师滕彪认为,中国以往对少数民族采取“少捕少杀”政策,很难从上次判死刑的数量来说它巳改变政策。当局试图以重判起威吓作用,但实际上死刑不能作用,因为7.5事件背后非常复杂社会、宗教文化因素,不是严刑可以解决。滕彪又指,一般案件不会即日宣判,因为要向相关部门研究,上次的情况较罕有。他说:中国没有独立法院体系,7.5案件这种判决,它更多是政治性及象征性意味,它通过高调宣传来作秀,起到政治性作用,它背后并非遵照法律。
国内人士引述乌巿朋友表示,当地媒体没有刻意报道周三审讯第二批案件,和前两天的大量报道有差别,但不少当地人知道再次审判。另外,乌巿有人说,周二晚上,维族聚居地区发生小规模抗议,但没法确认事件。
本周一(12日),乌鲁木齐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审理第一批涉及7.5骚乱7名维族被告,并即日宣判6人死刑,1人无期徒刑。当日,官方中央电视台曾在法院外作现场直播。法院亦停止对外办公,保证审讯顺利,并有大批持械武警在法院外戒备。
据了解,中国官方于7月公布,骚乱共造成 184人死亡,其中 137人为汉人,及1700多人受伤,侦察机关巳陆续提请逮捕五百多名疑犯,并尽快进行公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