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省委前常委、統戰部原部長曾志權、黑龍江齊齊哈爾市政法委前副書記、市委維穩辦前主任夏繼明,因嚴重違紀違法被立案調查,並遭開除黨籍及公職處分;遼寧大連市前副市級幹部、金州區委前書記徐長元,亦被審查調查,且被開除黨籍處分及取消退休待遇。
大陸媒體周六(5日)報道,曾志權疑接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旅遊活動;利用職權謀私,以財政資金審批權承攬工程,並以合法商業行為掩飾權錢交易;又為其親屬經營活動謀取利益,涉嫌受賄犯罪。
曾志權在廣東省財政廳工作多年,在2010年擔任廣東省財政廳廳長、黨組書記,2017年擔任廣東省委常委,去年4月起擔任廣東省統戰部部長,但只三個月就受查。
夏繼明則被指身為領導幹部,竟為涉黃集團充當「保護傘」,又利用在政法機關擔任領導的便利條件,插手司法活動及具體案件處理,大肆斂財,造成極壞影響。
當局通報又指夏繼明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在舉辦兒子婚事違規收受禮金;與他人保持不正當性關係;利用職務便利為他人謀取不正當利益並收受財物。
至於徐長元,當局指經調查,他涉嫌超標準配備使用辦公用房,違規接受宴請;利用職務便利在幹部選拔任用等方面為他人謀取利益;違規收受禮金、違規經商辦企業;違規安排下屬變更國有土地使用人權屬用於他人貸款抵押,違規決定毀壞和佔用林地進行項目建設,違規干預和插手市場經濟活動;利用職務便利與他人共同騙取獎勵資金涉嫌貪污犯罪,利用職務便利挪用公款借予他人進行營利活動涉嫌挪用公款犯罪,利用職務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並收受財物涉嫌受賄犯罪,濫用職權造成國家重大經濟損失涉嫌濫用職權犯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