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國政協前副主席蘇榮承認受賄逾億元 法院擇日宣判


2016.12.29

全國政協前副主席蘇榮被控受賄、濫用職權、巨額財產來源不明案,週四(29日)在山東省濟南市中級法院審公開開庭審理。蘇榮對起訴書指控的犯罪事實無意見,並當庭認罪。法庭之後休庭,擇日宣判。

檢察院指蘇榮於2002至2014年,擔任青海和甘肅省委書記,中央黨校副校長及江西省委書記等,利用職務為有關單位和個人在企業經營、職務晉升等方面提供幫助,收受財物1.1億餘元,蘇榮亦對8000萬元的財產不能說明來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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