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陸維權網絡平台“非新聞”創辦人盧昱宇,被控“尋釁滋事罪”的案件,周五(23日)在雲南大理市法院開審,直至晚上9點多才結束,擇日宣判。檢察機關的量刑建議書是判刑3到5年。有維權人士透露,盧昱宇堅持不認罪令控辯爭拗不絕;有律師認為,即使被告不認罪,法庭亦會強行將他定罪。(黃樂濤 報道)
“非新聞”創辦人盧昱宇的案件,周五(23日)在大理市法院開審。本台多次致電盧昱宇的代表律師王宗躍及蕭雲陽,希望了解情況,但2人的電話一直打不通。
關注事件的北京維權人士王荔蕻表示,據大理市的維權人士透露,直至晚上法庭仍然在審理案件, 2名代表律師竭力為盧昱宇辯護。
王荔蕻說:他(控方)是想將盧昱宇定罪,但盧昱宇一直不認罪,然後2位律師就據理力爭吧,所以他們一直在那裡,律師也被警告不要接受媒體採訪。
記者問:是法官警告他們,還是誰警告他們呢 ?
王荔蕻說:是國保或國安人員吧。
她表示,這次開庭,當局並不太緊張,沒有太多的警察在法院戒備,而且亦沒有維權人士在現場圍觀,在庭內旁聽的人士主要是政府人員。而一些盧昱宇的朋友,原本打算到庭支持他,現在卻被警方控制。
王荔蕻說:沒有圍觀的,大理本身人又少,維權人士很多不在大理,然後有2、3位網友(被當局控制)在家裡或是在單位,現在沒有去圍觀的。
記者問:被控制的是大理市的網友?
王荔蕻說:對,對。沒有人去旁聽的,旁聽的都是他們(政府))安排的。
與盧昱宇一起創辦“非新聞”、他的女朋友李婷玉,早前亦同樣被控“尋釁滋事罪”,據她家人指已於今年4月被當局“秘密審訊”,現在仍不知道結果。
李婷玉的代表律師葛永喜表示,對於法庭處理盧昱宇的案件,審訊多個小時仍爭拗的情況,他指,通常法庭認為若果案件可在1天內完結,就會延長審訊至晚上,他估計盧昱宇的情況並不樂觀。
葛永喜說 :這個要看案件的複雜情況,如果是說,法庭覺得今天(周五)可以開完,法庭就會開得比較晚一點,很難說這個案件樂觀,我認為在中國現在這種情況下,被告不認罪,法官亦一定會判他有罪。
“非新聞”創辦人盧昱宇和李婷玉,2013年起整理發布中國各地發生的群體事件,包括農民抗議徵地、工人罷工、業主維權等。2016年6月15日,2人被當局以“尋釁滋事”罪名拘留,同年7月被正式批捕;2016年11月,無國界記者組織將2016年度“新聞自由獎”的公民記者獎頒給2人,以表彰他們為新聞自由付出的精神和勇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