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務院組織學者研討拆遷條例

北大五名法律學者近日聯署建議重新審查及修訂拆遷條例後,國務院周三舉行法律專家座談會,邀請多名法律界人士就拆遷條例供意見。與會者建議明確規範拆遷過程的行為,禁止暴力及不文明的手段。但有拆遷戶對修訂條例不表樂觀,認為無助減少強拆引發的事故。(姬勵思報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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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大法學院教授沈巋會後對本台粵語組表示,他感到出席的官員對近日接連發生因強拆造成的暴力事故,非常重視。官員介紹了這幾年為修改“拆遷條例”做過的工作,及遇到的問題。亦希望與會的學者提出意見。與會者建議在條例上,明確規範拆遷行為,嚴禁暴力、不文明等手段。沈教授說:新的條例應規定不得斷水斷電,甚至更細緻規定不能在休息日,或夜間進行拆遷,如果被徵收人的生命受到威脅,就要立即停止。

沈巋說,補償問題是拆遷過程中引起衝突及矛盾的主要原因,現行條例規定按市場價格釐訂,與會者建議要確保評估機構的中立性。他說:我們在討論時也提到如何確保評估機構是中立的,百姓對政府請的評估機構作的的結論會存疑,因此評估機構的中立,及結論的合理,是需要在制度上予以保證。

會談歷時三個鐘,雖然官員並無提及修訂條例出台的時間表,但沈巋估計應可在數個月內完成。他又相信,條例修訂後有助減少因強拆造成的極端事故。

不過,上海拆遷戶陳女士對此並不表樂觀。她的住房剛在本月初遭強拆,過程中官員根本不會關心老百姓的權益。她說:12月3號黃浦區政府強制拆的,過程中從來就漠視老百姓的財產權,從不放在考慮的範圍內,他們首先考慮的是政府及開發商的利益。

如果政府有法不依,條例寫得再好又有什么用處呢。一名江蘇的拆遷戶說,再制定甚麼法都沒用,因為很多執法部門不是按法律來進行拆遷,有憲法有物權法在,他們就是不遵守。

由國務院法制辦主辦的《城市房屋拆遷管理條例》座談會,邀請了九位法律專家參與,其中包括近日聯名上書全國人大,建議審查現行 “拆遷管理條例”的五名北京大學法學院教授姜明安、沈巋、王錫鋅、錢明星及陳端洪。他們指有關的條例與其他法律有嚴重的牴觸,導致因拆遷引發大量的社會矛盾、衝突和群體性事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