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羈留超過十個月的河南省維權人士賈靈敏及劉地偉,近日再被當局重新審查起訴。他們的案件原已進入一審程序,今次是第二次退偵、第三次延期。賈靈敏從上月28日起,在獄中絕食,抗議當局藉口延長羈押。(羅伯特/林靜報道)
鄭州市檢察院和鄭州市中級法院,於上月28日向賈靈敏送達退偵的通知,而他的代表律師朱孝頂,於本周三(4日)也接獲通知,賈靈敏和同案被捕的劉地偉,涉及的"尋釁滋事罪"會由鄭州市有關部門移交鞏義市的檢察院和法院辦理。
賈靈敏和劉地偉自去年5月9日,被鄭州警方抓捕後,兩人已遭遇當局兩次退偵及三次延期。今年1月,鄭州市管城檢察院向管城法院提起公訴,就在該案進入一審個多月後,當局才變更管轄權,又重新回到審查起訴階段。
朱孝頂律師周四(5日)探望賈靈敏時,因他已絕食多天,身體極其虛弱。
該案律師團一名不願透露姓名的成員向本台指出,當初提出退偵的理由,是因為鄭州市檢察院和法院,都是拆遷指揮部的成員。由拆遷指揮部成員辦理關於反抗強拆的案子,本身不具有公平性。
他說: 我們的要求是,希望能指定到鄭州以外的法院去調查這個案子。一個重要的理由,是當地拆遷,法院、檢察院、人大、政府成立了一個拆遷指揮部,法院、檢察院都是拆遷指揮部的領導,至少是成員,你這樣來審理一個設計拆遷的案子,顯然是不公正的。案子最終指定到了鞏義市來審理,現在等於說審查起訴階段是一個月,一個月期滿後,按規定還可以再延長15天。
關於當局的拖延戰術,該律師說,他們用兩退三延的方式,將時限用到了極點。
他說: 它用到了極點,審查起訴期限,通常有個說法叫兩退三延嘛,這樣加起來就是6個半月。客觀上,肯定是造成了這個期限的延長。
去年5月8日,賈靈敏和劉地偉到鄭州高新技術開發區強拆現場,向受影響的拆遷戶解釋他們享有的法律權益時,被鄭州市公安強行抓捕。被羈押期間,網民曾集體到看守所門口聲援,網民和律師團並發起徵文活動,許多接受過賈靈敏幫助的人,都撰文要求當局釋放他。
賈靈敏原是河南的一名教師,因家園被強拆,成為一名專門向拆遷戶提供法律知識的志願者,經常自費到各省市的強拆現場,向拆遷戶講解法律條款,透過法律手段維權,有民間普法抗拆第一人之稱。而同案的劉地偉,被稱為鄭州10君子之一,也是因為家園被強拆而成為維權人士。
0:00 / 0: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