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宗跨性別人士就業歧視案審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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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地首宗跨性別人士就業歧視案,當事人"C先生"控告前僱主的案件,周四審訊,預計最快6月宣判。有內地法律界人士期望,這宗開創先河的法律訴訟,有助推動立法,保障跨性別人士和不同性傾向人士的權益。(高鋒報道)

庭審周四(20日)在貴州省貴陽市雲岩區人民法院召開。跨性別人士"C先生"以原告身份出席,回答法官提問。控方又安排反歧視法專家證人出庭,闡述跨性別人士遇到的就業歧視問題。

29歲的C先生生理上是女性,但認同自己是男人。貴陽市一家體檢中心,去年4月僱用他當銷售員,但在試用期過後,以"不符合公司要求"為由辭退他。 外媒引述"C先生"指,當時有職員指他身穿男裝,懷疑他是同性戀,健康有問題。

雲岩區人民法院去年年底,曾裁定"C先生"被解僱屬非法,但有關言論出自普通員工口中,不能代表公司意見。

"C先生"的代表律師王永梅接受本台採訪時表示,今次庭審控方提出了新的跨性別歧視證據。

王永梅:我們這回找到的是人事主管說的這句話。我們認為人事主管還是能夠代表這個公司的。為了證明對方解僱理由,是由於他不著工裝。不著工裝這一塊,實際上對方要求他要著女裝,而並不是說"C先生"不願意著男裝。從這點上,類似於性別歧別當中,基於性別刻版印象,對人作出不公平對待,這和"C先生"的工作表現和工作能力是不相關的。

"C先生"要求對方道歉和提供5萬元精神賠償。王永梅對裁決審慎樂觀,估計勝算佔6成。

王永梅:4成不樂觀是因為,中國是沒有反就業歧視法的。間接歧視也好,隱性歧視也好,也就是以合法的形式掩蓋歧視的行為。這個案子,法官如果作出對"C先生"有利的判決,是需要較大的智慧和勇氣的,突破了之前的直接的性別歧視,也就是男女的,把跨性別的,包括性別認同,作為歧視的一種類型,然後在判決當中固定下來。我不知道法官目前有沒有膽識,作出這個突破性的判決。

近年中國大陸對同性戀、雙性戀,以及跨性別人士的接受程度有所提高,但歧視仍然普遍存在。

一直關注跨性別人士權益的律師黃沙形容"C先生"案是里程碑。

黃沙:第一次邀請專家證人出庭。專家證人出庭是為了解釋跨性別人士,在工作中受到的性別認同歧視。法官在這方面掌握得並不多。以後如果發生這類案件,如何取證,如何打官司,都會有借鑑意義。

黃沙期望這宗內地首宗跨性別人士就業歧視案,有助推動"反就業歧視法"早日落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