浦志強再延長審查起訴期15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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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控4罪的北京維權律師浦志強,其案件周一(4日)再延長檢察院15天的審查起訴期限。其代表律師指出,因案件已經過2次退回補充偵查,檢察院必須在15天內決定是否撤罪,或是起訴至法院。(文宇晴報道)

被控涉嫌"煽動分裂國家"、"煽動民族仇恨"、"尋釁滋事"、"非法獲取公民個人資訊"4項罪名的北京維權律師浦志強,案件2次退回公安機關補充偵查。如果不延期的話,應該在五月一日前後決定起不起訴。然而,律師於周一向檢察院了解,得悉周二(5日)起延長15天的審查起訴期限。

浦志強的代表律師莫少平表示,前2次退回補充偵查期間,律師都沒有向檢察院交律師的意見書,是基於每次退回後,公安機關必須另找新證據,才能再次提交至檢察院。現在,檢察院是第三次審查起訴,按照規定,是不能再退回公安機關補充偵查了,等於這個程序已經走完。因而律師在較早前,已向檢察院提交了不應起訴浦志強的理由意見書。

他說︰決定起訴到法院還是不起訴,所以在這期間,我們已經向檢察院,按照法律的規定,提交了我們的律師意見。我們律師意見就歸結為一句話,就我們認為,公安機關偵查終結,所謂指控浦志強的4個罪都不能成立,所以,建議檢察院做不起訴的決定,但細節我就無法跟你講了。

基於案件已經2次退回補充偵查,對於在15日內是否會有好消息,莫少平不作判斷。他又稱,即使最後案件起訴至法院,也有2個處理的手法。莫少平說,因為有很多影響的因素,他也無法預測最終結果。

莫少平說︰有兩種可能,一是作出不起訴的決定,那麼,這個案件就了結了。第二種情況,還是決定移送至法院。那麼,起訴到法院都有兩種情況,一是原封不動地完全按照公安機關指控的4個罪;第二個情況是變更起訴到法院,就包括可能會減少罪名,也有可能是另外一個罪名來進行起訴。
記者問︰他的外甥女屈振紅呢?
莫少平回答︰一樣,她是同案。不可能屈振紅不延長15天,浦志強延長15天,這是不會,因為他們屬於一個案子。

去年的5月3日,浦志強和包括"天安門母親"張先玲、清華大學教授秦暉、郭于華,北京電影學院教授崔衛平、郝建等10多人,在北京舉行了"六四紀念研討會",探討六四事件的影響和後果。及後,唯獨浦志強外,其他被拘留的人士陸續獲釋。而剛開始擔任浦志強律師的外甥女屈振紅,其後被指是浦志強案的同犯而拘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