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刑3年的廣東"南方街頭運動"發起人之一劉遠東,週四(10日)刑滿出獄。其朋友表示,適逢全國兩會,當局會把他送回老家梅州或被控制,以免廣州有活動。(海藍 報道)
南方街頭運動人士賈榀週三(9日)表示,按照以往慣例,異見人士出獄會被送返老家,或被控制數天,劉遠東很大可能被送返梅州老家,因為廣州異議人士太多,如果把劉遠東直接釋放,他們會在廣州搞活動,適逢正在召開全國兩會,當局不想看見這種情況。
他又指,劉遠東案件在去年11月底才宣判,而二審則在1個月前宣判,距離刑滿沒幾天,所以他沒有轉移至監獄服刑,一直關押在廣州天河區看守所,明天他將從看守所釋放,當然替他感到高興,因為該看守所條件很差,劉遠東關押期間曾受獄霸虐待。
賈榀說:他可能會被控制幾天,或被送返老家。這個當然(高興),因為天河看守所據說是廣州最黑的看守所,他早點放出來,可能對他的身體、精神各方面有很大好處。
另一南方街頭運動人士王愛忠指,劉遠東刑滿釋放,他最擔心其身體狀況,因為他3年來都關押在看守所,那裡條件比監獄差很多。其次劉遠東發起南方街頭政治抗爭,成為中國大陸的街頭抗爭最要的人,但外界對他的關注較為缺乏。劉遠東獲釋後,深信他仍會繼續維權或再受打壓,希望外界今後更關注他。
王愛忠說:希望他出來以後,能把身體調養好,希望外界給他更多應有的幫助。因為劉遠東的個性,他還會繼續抗爭,所以不排除他可能會受到當局打壓,希望外界在他出來以後,給他更多關注。
劉遠東原是商人,2013年2月23日在廣州參加一個政治集會後,被當局以虛報註冊資金罪刑拘,其後加多一條涉嫌聚眾擾亂社會秩序罪,指他於2013年1月7日在廣州南方報業集團門口舉牌演講,吸引數百民眾,嚴重擾亂社會秩序。案件在2014年1月24日在天河區法院開庭,2015年11月27日被以聚眾擾亂社會秩序罪判刑3年,虛報注冊資金罪獲撤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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