冀「兩委」選舉 衊視法紀竟提「五選,十不選」規定
2018.08.24
河北省近日進行地區基層政府改選,當局竟提出「五選,十不選」的規定,進一步收緊參選者的資格。曾經參選的維權人士指出,有關的規定違背選舉法,但相信隨著公民對選舉意識提高,中國終有一天能實現真正的民主選舉。(文宇晴 報道)
河北省8月啟動了村委會和居委會(簡稱兩「兩委」)的換屆選舉,「維權網」報道,河北省委組織部對此提出了「五選、十不選」的要求。所謂的「五選」,即要符合五個條件的人員,才能參與。而「十不選」,則十類不符合資格的人員不能參與「兩委」選舉。當中包括訪民或從事地下宗教活動的人士。
熟悉選舉法的湖北省潛江市前人大代表姚立法指出,全國省市地區都有「兩委」選舉,會根據其地區的時間表,每5年進行1次。然而在中國進行了多屆的選舉中,其限制參選人的標準越來越多,尤其在近年各地的維權事件頻發,針對維權人士和訪民參選的地區也越來越多,已經成為常態。
姚立法說:這標準是被政府拿捏在手上,當然這個趨勢是越來越嚴重。老百姓在選舉的過程中知情權非常少,參與權非常低。但是為了「民主」的招牌存在,又要老百姓參選和參與,但又要求老百姓選誰不選誰。
山西省樓子溝村的村民代表劉文秀表示,原本獲得村民支持參選,但是因為種種原因受到打壓和限制,最終被褫奪了參選資格。劉文秀形容,村委選舉違反選舉程序。
劉文秀說:我們的選舉不符合規格,我選不成,最後仍然是上一屆的村幹部連任。
「選舉觀察工作室」的評論指出,根據,《憲法》、《選舉法》等相關法律,除了被剝奪政治權利的人以外,公民都有選舉權和被選舉權。但現在對於參選人的資格提出「五選、十不選」的要求,違背了法律對公民選舉權的平等原則,實質上是對選舉的干預。必然造成長官意志凌駕於群眾意願,使選舉成為「走過場」。
當中明確把訪民排除在候選人之外,剝奪了上訪維權者的被選舉權。評論認為,政府既然制定了信訪制度,但又打壓上訪,剝奪其選舉權,這是對上訪者進一步傷害和不公正對待。
過去曾參選過人大代表的北京維權人士野靖春向記者反映,目前中國的所謂選舉,並未真正體現「民選」代表能為基層民眾發聲的階段,上至人大代表選舉,以至基層的「兩委」選舉,都掌控在官方的手裡,因而設下一條又一條的限制。
野靖春說:設下這麼多門檻,設下這麼多條款,無非是限制某些人參選合理化、合法化,現在只不過把它更細化一些。之前的一些人大代表,基本上不是說真正由大家,通過民主選舉,真正覺得他們確實能代表我們民眾的意願;他們能站出來為民眾爭取更好的權益。
不過野靖春和姚立法,仍然對中國的選舉制度表示樂觀,認為隨著民眾的選舉意識越來越強,中國終有一天可以實現民主選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