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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妨害公務罪"在一個多星期前被拘留的廣東維權人士李碧雲,其另一宗上訴"破壞選舉罪"案週二獲法院受理。目前被拘留的李碧雲因身體不適﹐被強制留院治療,家人會見亦受監控。(馮日遙報道)
曾以獨立候選人身份參選人大的廣東維權人士李碧雲,其涉嫌"破壞選舉罪"一案的上訴,周二獲佛山市中級人民法院受理。李碧雲的代理律師李志勇周二向記者指,由於當事人被以"妨害公務罪"今個月12日再被逮捕,他稍後會到公安局申請面見她,商討案情,估計會遭公安阻撓。
李志勇: "她(選舉案)一審被指構成犯罪,但法官說算了,我(法官)不予執行任何刑事處罰,但她不服提出上訴,我稍後會申請面見她。我不認為她目前被逮捕會對此案的二審構成影響,但我需要見她,會遇上些麻煩。"
李碧雲的妹妹李彩雲向記者指,她家姐今年7月時因"妨害公務"被拘留兩星期時﹐曾遭受虐待,導致發燒暈倒,雙腳不能行走。至一個多星期前又突然因同樣罪名被拘留,未知具體原因﹐目前被送到廣州武警醫院接受強制治療,家人前往探視遭拒,亦遭監視控制。
李彩雲: "我去醫院探她,他們就派領導和公安陪著我,我其後逃脫自行走到醫院,卻被他們抓著,帶到公安局做筆錄後,至今一直有公安在我家門外,把我看著,一直跟著,我都不敢出門。"
李碧雲2011年以獨立身分報名參選區人大代表。其後,她被控涉嫌"破壞選舉罪"。控方指她在2011年9月20日的預選大會上,大吵大鬧,並砸毀投票箱、刺傷選委會主任。案件於去年2月審結﹐原定9月6日宣判,但由於當日有大批民眾到場聲援,法院臨時宣佈休庭。其後她被判罪成,但免予刑事處罰。但她一個多星期前又突然因同樣罪名被拘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