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喜食品醜聞 十被告被判刑


2016.02.01

兩年前引發海內外關注的福喜公司使用過期食品醜聞,涉及事件的十名被告,因生產、銷售偽劣產品罪,分別被判緩刑至三年不等,而上海及河北福喜公司則被罰人民幣一百二十萬元。

新華社報道,上海市嘉定區人民法院週一(1日)宣判,福喜的代理公司,原歐喜投資(中國)有限公司深加工事業部總經理澳籍楊立群被判處有期徒刑三年,並處罰金人民幣十萬元,驅逐出境。而深加工事業部運營總監賀業政等9人被判二年八個月至一年七個月不等,並處罰金8萬至3萬元不等。上述9人中有4人緩刑。

2013年5、6月間,上海福喜、河北福喜被告銷售的部分食品不符合百勝公司的工藝和原料要求,被退貨或終止訂單,造成相關產品大量積壓,同年下半年,歐喜公司深加工事業部為挽回經濟損失,經被告人賀業政等相關管理人員商議,決定將上述產品繼續銷售或作為原料進行生產。

事件是由上海東方衛視記者2014年7月20日揭露,指上海福喜將過期變質的肉產品經過再加工,重新提供給商戶,包括麥當勞、肯德基、必勝客等多家大型連鎖快餐店。除去這些大型餐飲企業,上海福喜食品公司亦提供商品給漢堡王、德克士、星巴克、吉野家、7-11等多家知名商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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