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鹿毒奶粉案四名被告承認犯有銷售偽劣產品罪

河北省三鹿奶粉集團四名前高層人員,被當局起訴生產及銷售偽劣產品罪,周一在河北省石家莊中級法院審訊。四名被告、包括集團前董事長田文華,全部承認控罪,法院擇日宣判。另外,近十名名受害孩童家長及代表律師要求旁聽被拒,他們在法院外抗議被剝奪司法權利。(馮日遙報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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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莊中級法院清晨已有十多名警衛站崗,早上七時半左右,載著四名被告的三部警車駛入法院,被告全部穿著囚衣被扣上手扣出庭,他們包括集團前董事長田文華、兩名副總經理王玉良及杭志奇,另一人是事業部部長吳聚生。其中王玉良早前在監視居住期間,因跳樓自殺導致雙腿傷殘,他是乘坐輪椅出庭。四人全部被控生產及銷售偽劣產品罪名。

控方指,三鹿集團在零七年十二月以來,已經收到消費者投訴,指嬰幼兒奶粉有問題,三鹿其後對產品進行檢測,發現有超量的三聚氰胺,集團並無對外公布。直至08年八月一日,陸續有嬰幼兒到醫院求診,証實患腎結石,但集團仍然無停止生產及出售奶粉。

據新華網傍晚的報道,四名被告全部認罪。其中田文華在庭上承認,三鹿奶粉質量早於今年五月出現問題,但集團一直未有對外公布,而集團的副總經理王玉良及杭志奇指,集團在八月一日証實他們的奶粉含三聚氰胺,但因臨近奧運及中秋節,當時曾經召開高層會議,討論是否要隱瞞事件。不過,田文華聲稱,忘記當時有無討論過這個問題。

早上獲准旁聽的,祇有中央及當地共十九間媒體派來的記者,其餘一律不准進入法院。近十名受害孩童家長及代表律師,要求旁聽被拒。他們拿住寫上“受害人權利不容被剝奪”的橫額在法院門外抗議。

代表逾百名受害人入稟起訴三鹿的律師許志永,指責當局剝奪家長的司法權利。他說:根據刑事法規,我們應該享有公民的司法權利,包括有權聽審,有權指証,若果受害人認為審訊或判決不公平,受害人可以到檢察院堅持申訴,這都是憲法符予我們的權利,但現時一切都被當局剝奪了。

許志永批評控方以較輕的銷售偽劣產品罪起訴田文華等人,而不是銷售有毒食品罪。因為根據刑法,銷售偽劣產品罪的最高處十五年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但若以生產、銷售有毒、有害食品罪起訴,最高刑罰是死刑。

三鹿事件引發的一系列刑事案,首批被告人在上周五審訊後,至今已有十七人受審,起訴罪名包括危害公共安全罪,及生產、銷售有毒食品等罪名,至今仍未有案件宣判。

有受害孩童家長張先生指,他兩歲零七個月的女兒,因長期飲用三鹿嬰幼兒奶粉患上腎結石,他批評當局賠償金太低,不足以應付女兒日後醫療費。他說:我們不知道腎石將對女兒造成甚麼後遺症,日後醫療費將負擔不來,二千元根本不夠用。

張先生,日前收到街道辦通知,叫他前往簽字拿取二千元賠償金,張先生指,單據上祇有三鹿集團的印章及金額數目,所以他拒絕簽收,堅持當局公開賠償金的計算準則。

另外,由受害孩童家長組成的“結石寶寶家庭同盟”將於周五在北京成立,目前至少有六名來自各地的家長抵達北京,估計出席儀式的將有逾百名成員,稍後家長會約見中國奶業協會及廿二間問題奶製品企業,提出反對賠償方案的意見。

奶製品企業協會日前提出一次性的賠償方案,每名結石致死個案可獲廿萬元,重症孩童三萬,其餘患者每人二千。

大陸毒奶粉事件,造成廿九萬多名兒童患腎結石,當中有六名嬰幼兒死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