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合國禁止酷刑委員會連日舉行會議,周二(17日)針對中國情況作出審議,委員會成員分別就香港、澳門和大陸,有關人權問題提出疑問,當中圍繞律師執業權、7月的大圍捕,異議人士遭到逾期扣押、秘密審訊等方面,亦有提到香港去年的雨傘運動,質疑警方濫權和粗暴執法。中方代表將在周三(18日)第二場的會議上作出回應。(文宇晴 報道)
聯合國禁止酷刑委員會在瑞士日內瓦,就《禁止酷刑和其他殘忍、不人道或有辱人格的待遇或處罰公約》舉行審議會。周二(17日)開始一連兩日,將圍繞包括香港、澳門和大陸的人權狀況進行聆訊。
大陸政府派出外交部國際司司長吳海龍為代表,在會議上首先發言。吳海龍說,通過修改刑事訴訟法、廢除勞教,以及在法規上排除非法證據等各種措施,努力減少酷刑,亦增加了對看守所的監督。此外,吳海龍也特別提到,大陸制定了各種措施和新的法規,保護律師的執業權利。
吳海龍說:進一步細化強制措施的條件和程序,強化對偵查行為的監督和加強辯護權等。不容質疑,中國政府將全面推進依法治國的進程中,進一步實現目標。
禁止酷刑委員會成員喬治‧圖古斯(George Tugushi)指出,大陸當局對酷刑的定義仍未符合公約的規定,包括精神上的酷刑和任何形式的歧視,刑訊逼供情況仍存在。
圖古斯說:(現場傳譯)酷刑的(其中一個)內容是刑訊逼供,我們擔憂這種事情(持續),故意地施加身體上的傷害,或非法的拘留等。被指控危害國家安全罪,那麼警察是否要監督律師與被押者的會談?
此外,圖古斯也問及被關押的藏族人士的情況、黑監獄的泛濫使用、"雙規案件" 的酷刑等情況。
委員延斯‧莫德維(Jens Modvig)針對大陸人權的狀況,大篇幅談到對維權律師和異見人士被秘密關押、在押人員未能即時獲准會見律師的情況是一個嚴重問題。同時對於律師執照被延期頒發、被指控在法庭滋事等情況,莫德維要求大陸代表進行詳細說明。
莫德維說:(現場傳譯)律師執業,特別是涉及侵犯人權的案件時工作很難,我們知道很多律師被逮捕,而且無法與外界接觸,被關押,尤其是多指控在法庭上滋事。我們想知道有怎樣的標準,來判斷律師有犯下這樣的罪行。在沒有問責的情況下,逮捕被拘留的人,我們委員會希望貴國(中國大陸)談談,在法律和政策下,有甚麼樣的法律基礎。
副主席費莉絲‧蓋爾(Felice D. Gaer)在會議總結時,特別提到今次會議,有7名中國的公民被阻止出境,要求包括香港和澳門在內的中方代表作出解釋。
蓋爾說:(現場傳譯)能否談一下,我們收到消息,有7個中國公民去日內瓦分享訊息,遭到中國當局的威脅,要他們注意這個後果,因為他們被警告,可能會危害國家安全。香港和澳門,你們有甚麼評論?若那些人來這裡,你們認為與本委員會合作、與聯合國人權合作,是否構成危害國家安全。
蓋爾問及六四事件,重申中國政府未正面回答該問題,也提及高瑜、浦志強等異見人士被拘禁,同時關心天安門母親處境,以及查詢包括一些香港立法會議員沒有回鄉證的狀況。蓋爾希望大陸政府就進行全面及獨立調查。
歷時3個小時的會議中,禁止酷刑委員會的成員除主要向大陸代表提出人權的疑問外,也提到去年香港雨傘運動,警方對示威者使用的粗暴行為。
由多個香港民間團體組成的聯合國禁止酷刑公約代表團一行18人,在會議舉行前一天,已與委員會成員進行兩場會議,向委員簡介香港的情況,特別是投訴警方機制、警方涉嫌對投訴人或示威者施以報復、外傭遭受虐待等問題。
相關議題的會議周三將繼續進行。除大陸一方會對委員提出的疑問作出回應外,以中國代表團成員身分出席的香港特區政府7名代表,屆時亦會作出回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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