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聯會李耀基因民主女神像被罰款2000元

因去年在市區擺放民主女神像支聯會常委李耀基,被控無領取公眾娛樂場所牌照,週三被法院判罪成罰款二千元,李耀基表示會上訴。(何山報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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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五月,在時代廣場擺放新民主女神像及一件浮雕的支聯會常委李耀基,週三被東區裁判法院被判無領取娛樂場所牌照罪名成立,罰款2000元。

社運人士葉寶琳對本台講,事件顯示香港當局選擇性執法,“比較以前是否定義它是藝術品或政治的展示,要看之前有很多相近的事,都沒有作出這樣的檢控,他們講的與做的根本就自相矛盾。遊行就是要敲鑼打鼓,遊行的目的就是要製造噪音,不可能沒有任何的聲響,所以他用不同的條例,噪音條例、牌照條例,來打壓示威遊行,已經顯示了他們的立場。”

李耀基接受香港傳媒訪問時則表示,會提出上訴。並說,不認同新民主女神像屬於娛樂活動,因此不應受《公眾娛樂場所條例》所管制。裁判官判刑時表示,被告並無向當局申請牌照,而並非他提出申請被拒,證明是被告不守法在先。裁判官說,案中兩件展品是娛樂性質抑或有牽涉歷史背景,各人自有判斷,但法庭認為,事件涉及《公眾娛樂場所條例》,故裁定被告罪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