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約五十多名香港新聞團體代表,包括香港記者協會、攝影記者協會和壹傳媒工會,周四早上,到東區裁判法院外聲援《蘋果日報》前攝影記者成啟聰,他們穿黑衣,批評檢控妨礙採訪自由。
成啟聰被控一項普通襲擊罪,法官批准被告律師的要求,將案押後至下月11日,讓辯方有充足時間準備所需文件,被告繼續以500元保釋外出。
案件發生於今年年初,大批記者於金鐘新政府總部西翼大堂,等候採訪時任教育局局長孫明楊病癒復工,當孫明楊坐駕駛入新政府總部時,當時仍任職《蘋果日報》攝影記者成啟聰,追貼其坐駕進行拍攝,與現場保安員阻止期間發生衝突,保安人員聲稱被人推倒,事隔八個多月,警方日前控告他普通襲擊罪。
《壹傳媒》工會署理主席李家聰,就集團旗下報刊《蘋果日報》前攝影記者成啟聰被控告一事,向本台指,當時記者有新政府總部行政署發出的的記者採訪許可證,於政府總部內有合法採訪的權利,攝影記者遭保安強行阻撓才引起不必要的衝突。警方在此情況下向記者作出控告,跟中國政府以手段打壓新聞自由無異,顯示香港新聞自由正進一步倒退。
他說:"此次事件,我們記者是獲得行政署批出的合法證件進行採訪,香港記者過去於大陸採訪突發新聞時都不獲官方容許。香港記者有證在香港又不許採訪,在大陸又不許採訪,相對而言,香港的新聞自由已比大陸更差了。"
而香港記者協會主席麥燕庭接受本台訪問時表示,衝突事件過後,管理新政府總部的行政署曾修正指引,要求保安配合記者採訪。她認為,既然署方亦承認管理有不足的地方,不應將衝突事件的責任,全歸咎於該名攝影記者。
她說:"記協曾跟管理政府總部的行政署開會,其後他們也曾改了一些內部守則,包括下令保安員不要阻擋攝影鏡頭,不要和記者發生體碰撞等,那證明他們也明白,當日的安排是不完善,那為何最後將衝突的責任,全推給記者。"
麥燕庭又指,局方當日就新政府總部進行設計時,並没有考慮記者採訪的實際需要,整個新政府總部,只有東、西兩翼;兩個相距甚遠,但採訪區卻面積陝窄,並遠離官員出入通道,記者難於接觸,她批評政府有意刁難。
她說:"所以才有特定的通道,要記者推開六道門,而這通道只是給記者行,連接那兩個採訪區,是貫徹東、西兩翼出入口。我覺得政府設計新政府總部時,是很照顧記者,就是要困著你們,令你們接觸不到官員,甚至易於控制。"
而《壹傳媒》工會正準備公開聯署,希望能獲得更多傳媒同業支持,就政府對採訪自由作出的打壓提出抗議和要求道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