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內外10位民主人士發起成立“中國人權問責中心”,搜集中國迫害人權的資料,要求美國政府對中國人權迫害者施以懲罰,並推動其他民主國家,建立類似的人權問責法案。(吳亦桐/程文 報道)
即將卸任的美國總統奧巴馬,上月簽署“2017年度國防授權法”,令全球馬格尼茨基人權問責法(The Global Magnitsky Human Rights Accountability Act),正式生效成為美國法律。該法授權美國總統對全球犯有重大腐敗和侵犯人權的外國人實施制裁,包括拒發和取消簽證、凍結在美財產、禁止在美資產交易等。
由十位海內外人權活動人士發起的“中國人權問責中心”周二(10日)正式成立,發起人包括旅美維權律師滕彪、“中國改變”(China Change)創始人曹雅學、盲人維權律師陳光誠、八九學運前學生領袖周鋒鎖等;其中胡佳是唯一一位中國內陸人士。
胡佳接受本台訪問時表示,中國官員攻擊西方民主價值的同時,卻不斷把家人和財產轉移到美國, 這些增加了馬格尼茨基法案的可操作性。
胡佳:中國的那些官員,一方面總駁斥美國干涉別國內政,說美國很多制度上的缺陷;但是他們的第一選擇,尤其是當裸官的那些人,把自己的家屬送往的地方,以及他們投資的主要場所,就是集中在美國這個地方,現在馬格尼茨基法案明確地對於犯有重大腐敗、重大人權侵害的別國的官員的惡行給予制裁,它所形成的效力和示範作用現在還是無出其右的。
滕彪則表示,一個法案重要的價值在於實施,他們建立的平臺努力促成美國政府對中國人權個案中的迫害者實施真正的制裁。
滕彪:這樣一個法案它是懲罰人權迫害者最切實有效,最能看到直接效果的手段。這個法律跟別的法律不太一樣,別的法律有執法部門、執法人員,自動就可以執行,這個法案是授權總統來執行,總統顯然沒有能力瞭解全球所有人權迫害者的資訊,所有這些資訊都需要民間來提供,在這樣的背景下,我們就成立了一個人權問責中心,協助推動美國政府實施針對中國人權迫害者的法律的切實有效的執行。
當記者問及什麼時候可以向美國政府提出個案時,滕彪表示,統計了近年一些人權案例,比如曹順利受迫害致死、劉曉波、高智晟入獄;特別是當前的709大抓捕案。他們認為這些迫害者的名字都應該被記錄,提交給美國政府以考慮是否啟動制裁。
滕彪:有一些案例,實際上是有比較充分有力的證據,比如劉曉波、高智晟、伊力哈木、許志永,在他們在判決書上,出現名字的法官,這就是非常強有力的證據。
滕彪和胡佳還指出,他們也將借助一些個案,向歐盟國家、加拿大、澳大利亞等國家,建議推出類似馬格尼茨基的制裁性法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