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冒中國大陸官方人員的電話騙案,在香港旋風式肆虐。香港警方透露得到電訊商合作,攜手成功堵截5萬個可疑電話。不過,這項"官商合作"手法卻引起業界嘩然,擔心先例一開,如果被警方濫用,市民的資訊權益毫無保障。(劉雲 報道)
令香港人步步為營的"電話騙案",警方經過一段時間的調查後,本周一公布具體數字,指出單以本月1日至13日,便接獲85宗報案,當中有46宗個案涉及金錢損失,款額達5672萬元。417名受害人中,主要以家庭主婦及長者為主,但是,也有17%受害者是學生一族。
趙太曾接獲類似電話,更無端被騙徒指犯了法。她指,涉及的電話是來自一個中國大陸的電話號碼,起初,電話傳來的是一個電話錄音,指趙太未收取一個包裹,之後,她因應指示按了一個電話號碼,一個操普通話的男子跟她說未有提取一個郵件,然後,便指她犯了事。
趙太:隨後,他又指我犯了一個案件。我覺得這個人很得意,過程中,他不斷重覆跟我澄清我的名字及電話號碼,之後,他又把電話轉駁到另一個人,對方說'你涉嫌在3月份到福建省使用信用卡,涉嫌欺詐案。'我聽到這裏便知道這是荒謬的一件事。我過去從來沒踏足福建省。
趟太隨後直斥對方是騙徒,並揚言報警。她指,事後曾致電香港警方求助,香港警方表示已接獲很多類似的個案,並三番四次稱由於對方只取得其名字及電話號碼,故認為沒有損失,所以,沒有再與她跟進。趙太認為,香港警方的答案並未能釋除其疑慮,因為騙徒已掌握其一些基本資料,而香港警方及香港私隱專員公署又未有向公眾交待,將如何保障市民。
趙太未有墮入陷阱,但是,九七回歸前已移居香港的中國大陸二胡大師王國潼及其妻子、國家級女歌唱家李遠榕卻不虞有詐,半個月間,便被累積騙去2,280萬港元。王國潼接受香港"文匯報"專訪時,他指上月24日突然接獲一名聲稱是香港郵政職員的電話指,7月18日他寄往深圳的快件已被交公安局,之後更把電話接通到一名聲稱姓洪的深圳市公安局警官的人,說公安已擁有人證及物證。王指,對方除著他不能告訴別人外,更著他把錢匯到"無犯罪保證金"的戶口,半個月下來,他說騙徒不斷致電,偶爾更會談致半夜2、3點,錢就一直匯到該戶口。
香港警方指,騙徒多數利用早上家庭以主婦為多,故會在早上打電話行騙,而手法亦層出不窮,先用香港本地電話號碼致電予當事人,然後假扮中國大陸公安、香港中聯辦、香港郵政、香港證監會、中旅社、速遞公司,甚至銀行職員等不同身務,而向當事人索取個人資料,當中包括身份證、回鄉證等。期後,電話號碼更發展致有"+"號來自台灣、內地或東南亞的境外電話號碼。有鑑於本月初電話騙案急遽上升,香港警方較早時透過香港通訊事務管理局,與不同電訊供應商接觸,向供應商提供涉及騙案的電話號碼以便攔截,東九龍總區行動及刑事部警司周洐鴻指,本月首2至3周時間裏便成功阻截超過5萬個可疑電話,但是,當被傳媒追問箇中的法理依據時,周洐鴻未有直接回應,只是說香港警方依法辦事,更謂是次非"特事特辦"。這項"官商合作"截擊騙徒電話的做法,曾被騙徒滋擾的趙太對做法表示歡迎。
趙太:我是認同香港警方跟相關電訊商協作以保障市民免受騙徒成功詐騙。再加上早前的音樂家夫婦受騙案,我覺得這足以響起警號,讓本地的司法機關下一度臨時的,好讓警方及電訊商合作。
但是,互聯網協會(香港)信息安全和私隱工作組召集人楊和生以從業員的身份看香港警方、香港通訊事務管理局及電訊商的"官商合作",他說令其感到有問題。
楊和生:我覺得會是問題,坦白一句,因為我們期望電訊供應商不會給我們(使用者)任何阻隔、任何干擾我們的通訊,也不會期望會有阻截。那麼久也沒有解釋,倘若他們有特別條例可以給他們有例外時,我們都好希望知道是在什麼條件下,會有機會的,這樣會好一點。
他又指,市民有一個期望,電訊供應商不會進行任何阻截,情況就好似建了一條馬路,任何人都可以使用,中間不應有任何阻攔。
楊和生:電訊管理商或互聯網供應商也好,它們提供我們(市民)的渠道,應該沒有任何過濾、任何阻隔,這是基本原則。
他說,若騙徒跟電訊供應商內部的人士有聯系,即使只取得市民的名字及電話號碼,但也有可能翻查得到市民的一些個人資訊如銀行戶口號碼、住址等私隱。他強調,除非市民的電話早已受到駭客入侵,被受操控,否則,騙徒跟市民的電話對話,應該不會被騙徒竊取資料。
香港立法會資訊科技界功能組別議員莫乃光認為,法例列明電訊商作為傳訊者角色,不可有攔截通訊動作,縱使是次香港警方是出於良好意願防範罪案,但是,他指,看不到香港警方有何法理依據,向電訊商提供號碼促使有號碼遭攔截,更認為做法是陷電訊商於不義。他擔心是次開了壞的先例。香港大律師楊岳橋對香港警方是次的做法,亦表示令人感到担心。
楊岳橋:為了一個良好意願,但是,違反了一個法律的程序,這是我們需要想清楚究竟能否因為一些特殊的原因而繞過法律呢?這是值得深思的地方。
他承認,從結果看,香港警方是次做了一件好事,但是,若香港警方在沒有相對規管的情況下,就可以要求電訊商阻截某一類的電話,他質疑,香港警方將來會否以其他原因而使用同一個方法要求電訊商阻截香港人的通訊自由。
他理解有些時候,事件的緊迫性,但是,亦認為不能繞過應有的法律程序,因為這涉及法治。
楊岳橋:法治本身應應該讓人可以看見及應該可以預計得到,在此基礎下,若有些行為不根據程序做,這即等於人不能預計其行為或權利被剝奪或被禁止,這才是我們需要憂心的。
他強調,結果重要,但是如何達致公義的程序也是非常重要。他認為,香港警方、電訊商或香港通訊事務局在整個事件中都未有清晰交代事件,未有陳述他們根據甚麼權力及程序阻截電話通訊,倘他們能夠清楚交代時,相信更能令公眾對其行動有信心。
根據香港"電訊條例"第24條,任何電訊人員或其公務與電訊服務相關的人,故意毀滅、隱匿、更改己接收的訊息、偽造任何訊息、故意不發任何訊息或沒有法院指示下,複製訊息予他人,即屬犯罪,一經定罪最高可判處罰款及監禁2年。
香港中聯辦警務聯絡處副處長吳國鎮接受香港傳媒訪問時更透露,自己亦曾接獲一些冒稱跟他熟稔的騙徒電話。他指,今年7月初,中聯辦的總機已接獲市民就電話騙案進行查詢,月中情況更不斷惡,3天內,中聯辦的總機已接獲逾萬個市民電話的查詢。他更透露,電話騙案的組織是台灣的犯罪集團,他們的做法是以"工程"、"貿易"等藉口誘騙中國大陸人到東南亞國家經商,然後沒收他們的護照及索取他們的聯絡方式,然後強迫他們打電話行騙,更說教導他們如何打電話,甚至寫下劇本該他們照讀。
據香港警方指,單是今年6月及7月,首10宗大額的電話騙案,全部均聲稱是中國大陸機構人員哄騙苦主,但第10位的騙案則添加虛構的綁架案。10名受害人當中包括公司總裁、大學講師、醫生、商人、保安員、大學生及退休人士,涉款近1億港元。今年首7個月,警方共接獲2371宗電話騙案舉報,當中1038宗冒認內地官員,涉款1.53億港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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