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時香港大概有7000名兒童,其父親是香港人,但已去世或遺棄他們,母親是大陸居民,長期持探親證到香港照顧這些子女,每3個月或甚至14日便回鄉續探親證,母親唯有獨留子女在家中,或中斷子女學業帶回鄉。這種長期處於赤貧及惶恐生活狀態,母親和子女的身心均嚴重受創,學業及學習情緒亦大受影響。香港的社區組織指出,家庭團聚是不容剝奪的天賦人權,呼籲當局加快及酌情處理單親個案,讓這批中港分離的母親居港與子女團聚。(潘加晴報道)
現年32歲的許君蓮是福建人,2004年與一名開髮型屋的港人結婚(已離婚),翌年在港生了一名女兒。她表示,前夫在結婚後三個月就開始虐打她,甚至在她懷孕7個月也被打到遍體鱗傷。
她哭說﹕"我懷孕7個月被他打,我又不懂得報警,當時我自己跑出屋外,前夫還想追打我,我跑到天台,我又沒有地方可以去,夜深時分,大著肚,我問天問地都不知到哪裡去﹖又沒有人要我。之後,我偷偷打電話給一個剪頭髮師傅,他教我打999報警。警察來到送我到醫院驗傷後,被關了24小時,警察對我說,我不是香港人,保護不到我,當時我都不知怎辦﹖求死不得,求生不能。他們送我到海關,叫我返回福建。回家後,我爸媽對我說,婚姻是我自己決定,既然發生了這樣的事情,就要保護這個小孩,小孩是無辜的,他們會幫我,叫我見步行步,勇敢面臨,不要尋死,當時我真的覺得好無面,好想死。"
當年許君蓮在福建娘家住了幾個月,她的婆婆派了數十人到他們家為兒子求情,前夫也寫下保證書不會再打她,她一時心軟就跟他返回香港,不料,女兒出世前兩日,他又故態復萌,直至前夫向只有幾個月大的女兒下手,她終於死心,離開他,帶同女兒回鄉居住,並在2007年正式離婚。
為了女兒教育,許君蓮在2010年與女兒回港,由於離婚已無法申請單程證來港定居,她唯有靠每三個月回內地續探親證來港,女兒亦要無奈不斷停學,隨母親回內地辦理證件。
許君蓮說,女兒現年8歲,因不斷停學,重新適應,只能就讀一年級。她不能取得香港身份證及在港工作,兩人只能靠4000多港元的綜援生活,非常艱苦。她想為女兒補習,也沒有能力負擔。
來自廣東海豐的陳秀枝,申請留港的情況與許君蓮差不多。1998年陳秀枝丈夫在香港家中突然猝死,遺下她和兩名年幼兒子。其後,她的婆婆不再讓他們三母子住在鄉下的祖屋,娘家又拒絕收留,她唯有帶同兒子到香港定居,兩名兒子在2006年已取得香港身份證,但她因丈夫去世,10多年來仍不獲發單程證。
陳秀枝表示,過去多年來,她每三個月都要回內地續探親證來港,直到去年11月才獲批一年多簽,這種生活對兒子的成長和身心發展造成很大影響。她又擔憂,在今年底回內地續期時會被拒絕,因為小兒子今年已過18歲。
陳秀枝:"我的小兒子不敢出街,除了上學外,他說街外人多,他不敢出去面對社會,大部份時間都留在家中,現在我小兒子的心理情況就是這樣,以前每三個月要返大陸續探親證,期間他曾經發燒,不敢上學,他一個人獨自在家中,哥哥又上了學,學校打電話也找不到家長,也沒有人帶他看醫生,現在小兒子對父母的感覺都非常冷漠。(記者問:當時他有多大﹖)12、13歲,他不想跟我回大陸,說要上學,回去也沒有地方住,他自己又不懂煮食。(記者問:他的成長和身心發展都有很大影響﹖)去年情緒出現問題,加上腸胃炎,不敢回校上學。慶幸有教會的姊妹輔導開解他,鼓勵他重返校園。"
陳秀枝表示,現在大兒子讀中六,小兒子讀中四。她只希望能儘快取得香港身份證在港工作,自力更生,照顧兒子讀書成材,不再依靠綜援生活。
香港社區組織協會幹事施麗珊估計,現時香港大約有5000個單親母親的個案,涉及7000名兒童,他們的母親為內地居民,父親為離世港人或遺棄他們。這些孩子的母親因離婚或丈夫去世不獲批單程證來港,有些孩子的母親因未能及時續探親證來港,孩子被送到孤兒院。她呼籲香港政府加快及酌情處理單親個案,讓這批中港分離的母親得以居港與子女團聚。
施麗珊:"其實香港政府沒有數據,我們是根據小孩申請綜援等數字,估計有7000名兒童,有些家庭有1至2名小孩,估計有5000名單親母親。我們要求政府在單程證的名額包括單親家庭來港照顧小孩的母親。現在香港每日有150個中港家庭團聚單程證名額,但平均每日只用120多個,浪費了20多個名額,我們希望政府將余額以特殊情況給予這些人士。另外,一年多簽探親證也可惠及單親家庭,並容許有子女上學的母親在香港續期。"
香港現行每日有150個單程證配額,60個分配給持居權證子女,30個給分隔兩地10年或以上的配偶與隨行子女,以及60個給其他類別的申請人,包括分隔兩地少於10年的配偶與隨行子女、內地無人撫養而需要來港投靠親屬的兒童、來港照顧年老無依父母(即在港沒有其他子女)的人士,以及在內地無人供養而需要來港投靠親屬的長者。而這些因離婚或丈夫去世的母親都不獲批准單程證,必需由香港政府和內地政府商討,以酌情處理批准居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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