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法庭頒禁令限對警員及家人「起底」 傳媒也受制約

香港高等法院周五(25日)頒布臨時禁制令,阻止對警員及其家屬進行起底,有效期至11月8日。法庭將於臨時禁制令到期後再決定是否延長相關禁制。禁制令內容並沒有頒出任何豁免條款,傳媒也受制約。律政司代表指會盡快將禁制令詳情上載至政府和警務處網頁。

香港律政司司長及代表所有警務人員的警務處處長,入稟香港高等法院,申請法院禁制令,阻止對警員及其家屬的起底。入稟狀列出14個例子,提出禁制披露的資料包括警員及親屬的姓名、職位、住址、辦公室地址、學校地址、電郵地址、出生日期、電話號碼、身份證號碼、職員證明文件、Facebook帳戶、Instagram帳戶、車牌號碼及警務人員與家屬的相片。

律政司副民事法律專員李錦耀於庭審結束後表示,因為6月起有人在網上披露警員及家屬等資料,他們認為警員受到滋擾及威嚇,並覺得對警員工作有極大阻礙,故申請禁制令。被問到現時已有刑法處理該些恐嚇行為,且如有人受滋擾為何不個別處理,反而申請禁制令,李均沒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