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專業】鄭若驊稱律政人員優秀 應被委資深大狀 回顧庭上爭議甩轆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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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律政司長鄭若驊建議修例,容許在律政司工作的律政人員(legal officers),可被獲委任為資深大律師。她形容律政司的律政人員在終審法院的訟辯工作做得非常好,應受到肯定。惟本台翻查過往紀錄,代表律政司的律政人員多次引來批評。(劉少風 報道)

大律師公會向會員發信,指律政司長鄭若驊建議修改《法律執業者條例》,容許在律政司工作的律政人員(Legal Officer),有資格獲委任為資深大律師(Senior Counsel)。外界擔心對業界影響深遠。

律政司庭上多次「甩轆」

鄭若驊周三(9日)出席立法會會議後見記者,她認為律政司的律政人員在終審法院的仲辯工作良好,應予認證和肯定。

惟本台翻查過往紀錄,發現代表律政司的律政人員在近期的表現多次引來社會批評。

721 白衣人暴動案錯漏百出:

8名白衣人被控參與暴動,案件今年2月開審。由多次處理《國安法》案件的高級助理刑事檢控專員周天行,代表律政司擔任控方。因控方準備文件不足,案件審理了3天,仍未傳召第一位證人。

在開審首天,法官葉佐文用一天時間猛轟控方,在案件開審前三日的傍晚才將修訂案情交予辯方及法庭。文件中,警員編號、警員所辨認到的被告出錯;控方承認無看醫療報告,僅靠證人表述傷勢撰寫案情;控方無法提交受害人傷勢列表,因為在開審前三日,警方才發現收錯其中一名受害人的醫療報告。控方開案陳詞又多次提到,「白衣人與一些黑衣人激烈爭執和發生暴力衝突」,法官再三追問,先說「白衣人先動手」。

17 歲中學男生涉藏伸縮棍案「彈弓手」:

一名男生被控公眾地⽅管有攻擊性武器罪。裁判官溫紹明處理案件時,提及中⽂大學內地生在校園持⼑,獲律政司允守行為,建議律政司以其他方式處理該案男生。去年9月,律政司一度同意以簽保守行為方式處理,惟一日後「彈弓手」。辯方批評出爾反爾,打擊公眾對司法制度的信心,申請永久終止聆訊。惟裁判官香淑嫻拒絕辯方申請。

律政人員出錯有懲罰? 律政司沒正面回應

外界擔心,當局現提出修改執業條例,令成為資深大律師的門檻降低,在庭上表現參差的律政人員,都有可能成為資深大律師。相反,律政司會否都有懲處機制?

對此,律政司沒有正面回應本台查詢,僅要求記者參閱周三發出的新聞公報。

梁家傑:修例做法「霸道」

對於修例是否影響現行司法分級制度?資深大律師、公民黨主席梁家傑周四(10日)對本台指,做法「是從根本地矮化資深大律師」。他不清楚鄭若驊修例的原因,但估計是因為律政司近來流失好幾位資深大律師,修例能夠填補空缺,他形容有關做法「霸道」。

梁家傑說:我覺得都幾霸道,幾囂張,因為她(鄭若驊)的手下已經不用做足10年,還想得一想二,還想不用做徒弟,不用大律師公會審批,就想做資深大律師?

梁家傑指,要擔任資深大律師,不是那麼隨便,其中需獲得法官及行家肯定,在行內有貢獻,對公義有執著,成為後來者的典範。

執業大律師蘇俊文認為,重點不在於律政人員的表現是否良好。蘇俊文說,法官批評律政人員做得不好,當中可能有很多原因,例如背後的案件主管出錯、警方所寫的控罪書寫得不好等,相信背後有機制衡量律政人員的工作能力。但他指事件更值得關注的是直接委任為資深大律師的頭銜的做法,讓人質疑是有特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