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聲稱在珠海購入「富力優派廣場」的業主,周三(9日)在香港入稟高等法院,指控香港的「廣州富力地產」及「美聯物業」,刊登詐騙賣樓廣告,自己深信香港為法治之都,未有疑慮下購入物業,結果受騙,質疑證監會主席未有履行監察上市公司的職責,要求法庭頒令指證監會主席失職,並下令證監會向苦主賠償所有損失。
聲稱因相信香港為法治之都 才不虞有詐買樓
司法覆核申請人為盧肖娟,答辯人為證監會主席雷添良。而約20名受影響苦主,本周三早上曾在高院門外,舉起自製標語請願,有人要求警方調查受贊助出席相關物業展銷會的藝人;亦有苦主表示,雖然特區政府唱好大灣區,但自己不能掩住良心講說話,直言絕不鼓勵港人在大灣區置業、退休或養老;有苦主就透露,相關買賣合約在內地簽署,但包括報章樓盤廣告及展銷會活動等,均在香港發生。
申請人盧肖娟在入稟狀中指,兩間公司「廣州富力地產股份有限公司」及「美聯物業有限公司」在港刊登詐騙賣樓廣告,推銷不符國家規定、只准用作寫字樓的商用樓宇,誤導買家以為可作商住用途。盧更表示自己,「因為相信香港是法治之都,證監會必不准有人在香港刊出詐騙廣告」,因此在沒有疑慮下購入涉事物業,惟其後才得知項目並不可居住,終發現受騙。
指證監會主席沒履行規定職責 批兩地政府任由業主自生自滅
申請人質疑,兩間上市公司涉嫌串謀詐騙,嚴重違反《基本法》,又指證監會有權力及責任監察上市公司的行為,並對其買賣有完善監察制度,但證監會主席容許詐騙及不實廣告刊出,因此入稟申請司法覆核,要求法庭頒令,指證監會主席雷添良沒有履行證監會規定職責,容許「美聯物業有限公司」及「富力地產有限公司」在本地報章刊登詐騙賣樓廣告,令苦主付款後卻無去取得樓宇權益,屬違法及失職,同時下令證監會賠償其所有損失。
盧肖娟又自言,自己只是普通市民,不懂法律知識,懇請法庭給予書面批准,或開庭讓她親述事件經過。而根據入稟狀附上香港報紙的廣告截圖,提及「富力優派廣場」為「約323-753平方呎百變公寓」、「好區好位好地段」、「雄踞珠海琴灣 推多款商住戶型」等字眼;入稟狀亦附上一則「珠海保稅區(珠澳跨境工業區珠海園區)商品房交易若干事項提醒」,文件指出,保稅區海關監管範圍內,僅設置保稅區行政管理機構及企業,除安全保衛人員外,其他人員不得在保稅區內居住。
而在法院外,就有其他受影響苦主向傳媒激動投訴,強調並非業主「輸打贏要」,不滿指發展商透過海量頭版廣告和展銷會攻勢,力銷有關項目為「高級複式住宅」,惟當被發現被騙時才周圍作投訴。另有業主就批評,發生此「跨境騙局」後,被香港及內地政府「當波咁踢」,任由業主們自生自滅,又指若有長者前往大灣區生活,如果「出事」都需要「自生自滅」。
案件編號:HCAL1373/2023
記者:吳婷康、程文 責編:李世民 網編:李榮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