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18非法集結案」:辯方質疑警方行動不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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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9名民主派人士,涉嫌參與前年8月18日於維園的「流水式集會」,被控「組織及參與未經批准集結」等罪名,案件周三(17日)續審。辯方申請呈上前監警會國際專家組成員撰寫的報告,並質疑警方當日的行動不合理,控方則反駁稱,專家報告無法協助法庭作出事實判斷。(劉少風 報道)

「8.18非法集結案」周三於西九龍裁判法院續審。除了已認罪的前立法會議員梁耀忠及區諾軒,其餘被告包括民主派人士李卓人、吳靄儀、梁國雄、何秀蘭、何俊仁、李柱銘先後到庭應訊,而因另一案件還柙的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就坐囚車到法院。

辯方呈英專家報告 質疑警方當日行動不尋常

庭上,代表辯方的資深大律師駱應淦申請呈交前監警會國際專家組成員、英國基爾大學社會心理學教授斯托特(Clifford Stott)的專家報告,如果報告獲法庭接納,將安排斯托特以視像形式作供,以解釋在前年8月18日集會當日,警方及各被告的行動與公眾安全的關係。

駱應淦指,當日警方不反對維園集會,集會有大量市民參加,令人質疑警方的人群管理行動,能否同時保障公眾安全和協助活動進行。而被告當日的行為有助緩解風險,確保公眾安全,故具合理辯解。

駱應淦承認提出專家報告的申請較遲,但質疑控方延遲披露警方當日的行動細節。他指案件上月初預審時,控方尚未提供任何有關警方行動的證據,後來辯方陸續收到警方供詞,才得悉警方當天撤走維園的100名軍裝隊員。駱應淦形容,警方的決定「非常不尋常」,辯方於是尋求專家意見,協助法庭理解警方當日的行動。

法官質疑專家只批評警方做法

法官胡雅文問到,專家證供與案情有何關係。駱應淦指,公眾安全是重要因素,關乎被告為何帶領隊伍前進。惟法官指,專家無法交代被告帶領遊行的意圖,到底是出於安全理由,抑或如控方所指是有共同目的地遊行,除非被告親自作供說明,而屆時控方可考慮傳召專家證供反駁。

胡官又指,當天的實際情況,法庭可自行從影片觀察,毋須專家協助。專家報告部分內容似乎只是對警方行動的批評,假使警方有任何失誤,也只是「假設性分析」。

控方指專家報告與今次案件無關

控方反對辯方的申請,指有關專家報告與今次案件無關,即使辯方要爭拗各被告當日在場是要疏導公眾離開維園,亦毋須專家報告協助。控方又指,斯托特過去曾發表報告,批評香港警方的執法行動,質疑未能公正作出專家評估。

控方又說,警方沒有在8月18當日立即對被告採取執法行動,是顯示警方容忍而非不合理地延後拘捕,不同意警方限制遊行集會權利。

李卓人:這是漫長的審訊

被告之一李卓人上庭前形容,這是一場漫長的審訊。他希望即使在政治清算及打壓下,香港人不要被嚇窒,要繼續爭取集會、遊行及言論自由。

李卓人說:今天是8.18事件審訊的第二天,我們香港人的遊行權利由2020年1月1日,到今天已經一年多時間,從來沒有機會透過遊行表達香港人的民怨、憤怒及訴求。我自己個人還有3個審訊,即總共我有4個審訊要面對,但在《國安法》之後,所謂中共全面管治下,我們香港人不可以放棄自己的權利,我們要重奪所有憲法的集會、遊行自由。

另一被告黎智英目前因《國安法》案件而還柙,他周四(18日)將到高等法院申請保釋,當天需缺席本案,法官建議屆時觀看控方影片。

這宗案件預計審時10天。控方料有7名證人,並會播放多段影片,包括警方交代反對民陣遊行的記者會、民陣公布「流水式集會」安排的記者會、遊行過程的新聞片段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