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香港,立法會周三(21日)就修改選舉制度綜合條例草案舉行第5次會議。根據港府建議,日後如有地方選區或功能組別的候選人在選舉提名期結束後、但在選舉日前去世,又或遭到資格審查委員會取消資格(DQ),選舉主任即須公開宣布該選區或界別的選舉程序終止。相關建議備受多名建制派議員批評,他們認為有關規定會「形成漏洞」,令選舉很容易「流產」。港府承諾會再考慮這個問題。(方德豪 報道)
據港府解釋,安排與目前的功能組別選舉看齊,因為直選改為雙議席單票制,候選人或會減少,一旦有人中途不再參選,「就會由支持度低的人自動當選」。香港政制及內地事務局常任秘書長鄧忍光說:「我們認為最後可能要顧及選民選擇的需要性,在平衡上需要合理些。」
但工聯會立法會議員麥美娟批評說:「地區選舉的規模是大很多,進行了不知多少輪的選舉工程,做到一半,然後告訴我,我的對手被裁定不合資格,那我便要停止選舉,整個過程又要重新來過,對候選人是很不公平。」
民建聯立法會議員陳克勤則表示:「如果有一班人心裡面不希望選舉進行,我便在每個直選選區派出一些人,一定是不合資格的,一定被DQ的,那整個直選選舉便不用進行?」
在議員的批評之下,鄧忍光答應再考慮這個建議有沒有造成「漏洞」。他說:「如果大家都真的這麼關心,我們可能都在後來的討論組織或煽動破壞選舉方面,看看有否相應條文可照顧這情況。」
新民黨葉劉淑儀關注到,若自己參加地區直選期間,對手去世,會否獲發還相關選舉經費。鄧指由於該次選舉已叫停,沒有相關投票人數,故此不能發還選舉開支,葉劉即指:「而家全部都要攞提名,提名要求嚴謹,點可能係一個無(民意)支持嘅人當選?」認為政府應該重新思考相關修例。
另外,立法會地區直選選區重新劃界,由五區改成十區,政府承認會把原本的地方行政區切割,但官員稱「已盡量把影響減至最低」,又指會爭取安排更多票站,將會加入條款,可指定學校及受政府資助的社福機構成為票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