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指「違反人權」與「歧視女性」的香港丁屋政策,爭議了數十年,首宗挑戰該政策的司法覆核,周一(3日)在高等法院進行聆訊,申請人對案件表示有信心。亦有民主派立法會議員認為,若案件勝訴並釋放預留興建「丁屋」的土地,可以解決土地供應不足的難題。(文宇晴 報道)
有「長洲覆核王」之稱的郭卓堅和社工呂智恆,就丁屋政策違憲的司法覆核,周一(3日)在高等法院開庭。案件預計需要8日審理,答辯人包括行政長官會同行政會議、律政司司長、地政總署署長和鄉議局。
代表申請人的資深大律師李柱銘在庭上指出,丁屋政策只是行政政策,而非法定政策,不受《基本法》第40條保障,因此回歸後香港政府並無責任延續丁屋政策。而根據《基本法》第25條以及《人權法》,認為丁屋政策對所有非男性原居民構成歧視。
李柱銘表示,現行丁屋政策違憲,批評政府議而不決,未有履行《基本法》第7條的責任,保障所有香港人的權益。他要求政府廢除違反人權的丁屋政策。
郭卓堅在2015年入稟申請司法覆核,質疑丁屋政策偏袒新界男性原居民,要求法庭裁定政策違憲,呂智恆其後獲批加入成為第二申請人。郭卓堅對官司表示有信心會勝訴。
郭卓堅說︰我的看法是勝訴的,因為(丁權)不是傳統權益。雖然我沒有法援,但我還是繼續打官司,因為(若勝訴)取回相關土地後,另外再把(已建的)村屋重建並增加樓層,那怎會缺乏房屋?不用填海。
案件答辯人為地政總署署長、行政長官會同行政會議及律政司司長。鄉議局亦加入訴訟,作為有利害關係的一方。
出席聆訊的鄉議局主席劉業強在庭外表示,案件是新界原居民合法傳統權益遇上最嚴重的挑戰,但堅信其傳統權益受《基本法》第40條保護。不過現階段他不評估審訊結果,會積極樂觀面對,相信案件最終可掃除丁權不受法例保障的疑慮。
運輸及房屋局局長陳帆周一(3日)出席立法會房屋事務委員會會議時表示,未來政府會繼續積極覓地建屋,包括物色過渡性房屋的用地,以舒緩港人的住屋問題,
陳帆說︰我們正處理的看看一些過渡性房屋,若找到一些短時間閒置土地,可提供組合屋建設、可較短時間提供居所,我們會盡量努力。
民主黨立法會議員尹兆堅回應表示,有關的局面是政府一手造成。他指出,現時可用作發展丁屋的土地約佔1200公頃,加上棕地和粉嶺高球場用地會提供2600多公頃的土地,不過政府礙於原居民和鄉議局的壓力,一直沒有積極處理。
尹兆堅相信,若首宗挑戰丁屋政策的司法覆核最終獲得勝訴,便能解決到目前土地短缺的問題。
尹兆堅說︰政府不斷描述完全沒有土地,但當我們細心留意,俗話說「大話怕計數」,原來我們有很多土地是數千頃被閒置「曬太陽」。根本我們不用說「明日大嶼」計劃,政府在處理這個問題時不當。因此我覺得該案的意義深遠,若結果是能釋放到土地,對香港日後的土地供應幫助是很大的。
所謂的「丁屋政策」,是1972年開始香港殖民地時期沿用至今的一項政策,對新界原居民年滿18歲的男性後人(即「男丁」)獲准在私人土地興建面積劃一規限的房屋,而無需向政府補地價。作為新界原居民支持發展新界的回報。據一份撰寫於1980年、現已解密的前新界民政署的內部報告,顯示香港政府當年因漏寫若無足夠居住空間,才可獲批建丁屋的審批條款,結果因這錯誤,令新界原居民男丁人人可建丁屋。
這項權益在回歸後獲《基本法》承認可以繼續,但近年陸續揭發,有丁權的原居民以低價將建屋權賣給發展商,稱為「套丁」,令丁屋政策受到進一步質疑。甚至有國際組織認為,丁權對女性造成歧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