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民主黨前立法會議員許智峯宣布流亡海外,消息指警方或諮詢律政司意見,決定是否發出通緝令,警務處處長鄧炳強稱不排除加控他新的罪名。而許智峯夫婦及父母在港共五個銀行戶口已遭凍結,許智峯稱涉及幾百萬元畢生積蓄。
警方周日(6日)晚上回應傳媒查詢時指出,許智峯涉嫌挪用並利用親人戶口處理眾籌資金,亦涉嫌勾結外國勢力危害國家安全,共凍結約85萬元。
許智峯較早前在社交網站批評警方,銀行戶口被凍結是政權以經濟壓力作政治報復,以連坐法打壓其家人;又指去年發出就私人檢控的眾籌一直存在律師樓戶口,核數報告已公開,跟其戶口完全無關。
本身是資深大律師的行政會議成員湯家驊表示,目前看不到有證據顯示許智峯干犯《港區國安法》。單純棄保潛逃,警方不能凍結財產。如警方懷疑某筆財產是犯罪所得,即俗稱的洗黑錢,無論錢是放在自己戶口,或父母、妻子兒女的戶口,可以要求銀行凍結有關戶口,警方是跟錢不跟人。但警方作出這些行動,要向法庭交代,假如是毫無證據,法庭也不會容許凍結繼續,許智峯亦有權在這一兩日聘請律師,向法庭申請解凍。
民主黨林卓廷則批評政府以「抄家」方式打壓異見分子。林卓廷表示,警方要凍結市民戶口,須有非常強的法律基礎,而許在港干犯的罪行全部與金錢無關,是涉及抗爭的刑事罪行,質疑警方以「連坐法」打壓異見分子。立法會金融界議員陳振英指出,銀行須遵從警方通知凍結戶口,毋須來自法庭命令,而銀行不會知道凍結的戶口與哪宗案件有關。
根據《港區國安法》第43條,警務處維護國家安全部門辦理危害國家安全犯罪案件時,警方對用於或者意圖用於犯罪的財產、因犯罪所得的收益等,可予以凍結,申請限制令、押記令、沒收令以及充公。
凍結許智峯戶口的匯豐銀行回應稱,不能評論相關帳户的事宜。無論在哪個市場營運,匯豐都必須符合當地的法律法規。有關情况請向警方查詢。而中銀香港則表示沒有回應。
已由丹麥抵達英國倫敦的許智峯表示,流亡後發現在網上銀行理財未能針對儲蓄作任何運作,才知道戶口遭到凍結。他曾經聯絡相關銀行,職員回覆查詢時表示,戶口有特別的備註,但拒絕透露其他細節。
警務處處長鄧炳強出席電台節目時,批評近期接連有人保釋期間潛逃,事前已向法庭闡述情況。鄧炳強指會跟進許智峯有無其他違法行為,不排除加控新罪名。
另外,他指香港治安已回復平穩,今年三月至十月的八個月,對比之前八個月,相關罪行、被捕人數等大減七至八成。至於警民關係,鄧炳強形容有改善,批評是有傳媒抹黑警隊。
許智峯去年12月發起眾籌,目標在4個月內籌330萬元,以私人檢控追究警方濫暴等。他今年1月中表示已有7624人捐款,籌得338萬元。許智峯未有回應遭凍結戶口是否與眾籌有關。
許智峯涉及的其中一宗案件,是去年七月光復屯門遊行,被控妨礙司法公正等罪名,以及在多次立法會中涉及違反特權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