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香港,民陣召集人岑子杰遇襲案,兩名被告早前已被裁定串謀傷人等罪成。法官周三(16日)聽取辯方求情後,認為案件涉及襲擊公眾人物,應判處阻嚇性刑罰。辯方律師則說案中事主已原諒被告,事主表示「得饒人處且饒人」。最終法官指需時考慮,將案件押後至下周一(21日)判刑。(文海欣 報道)
民間人權陣線召集人岑子杰與友人去年8月在佐敦遇襲案,法官早前已裁定其中一名16歲被告何力桓,串謀傷人及未獲授權而取用運輸工具兩項罪成。而他早前亦已承認無牌駕駛及無第三者保險駕駛。
而同案被告羅建華開審前已承認串謀傷人、無牌駕駛、駕駛車輛無第三者保險共3項罪名。法官原定周三於區域法院判刑。
何力桓的律師求情時說,何力桓犯案時只有15歲,而且貪玩和貪心,不知道犯案的後果,期望法庭能給予機會,建議法庭可採納報告內容判處他入住勞教中心。
而羅建華的律師求情時說,被告已經認罪,承認自己有9項案底,犯案目的純粹為報酬,現時感到後悔,但否認是案件主腦,當時只是擔任司機。不過法官陳仲衡認為,羅建華聘請未成年少年犯案,企圖襲擊公眾人物,案中亦涉及套用假車牌等,是經過策劃而犯案。法官陳仲衡亦表明,本案應判處阻嚇性刑罰。
當時陪同岑子杰的友人羅國偉遇襲左手受傷,他周三亦有出庭旁聽。律師於庭上指出羅國偉已原諒兩名被告,且不希望他們被判得太重。
法官陳仲衡聽取兩名被告的律師求情後需時再作考慮,將案件再押後至下周一(21日)判刑,兩名被告須還押。
羅國偉於庭外被本台記者問到是否已原諒被告,他指得饒人處且饒人。他又指目前傷勢已康復,感謝關心。
羅國偉說:對我自己本身沒有一個太大傷害,即是覺得不是很大件事,得饒人處且饒人,就是如此簡單。
不過,羅國偉認為,案件現時的處理未能彰顯公義,因為施襲的兇徒及主謀仍未落網。
羅國偉說:如果你說公義上,就未還到,為甚麼呢?主謀才是最重要。這個是法庭上、社會上的公義、公道,是未做到。不要說主謀,甚至與我「交手」(施襲者)仍未被捕。
岑子杰與友人羅國偉於去年8月29日出席公眾集會後,在佐敦午膳。期間遭兩名蒙面南亞裔男子持棒球棍及牛肉刀闖入餐廳施襲,羅國偉用手擋棍時左手受傷。警方拘控駕車接載施襲者的兩名被告。
被告何力桓當時尾隨岑子杰到佐敦一間餐廳,及後以手機聯絡另一被告羅建華後離開,他於案中獲得3,000元報酬。羅建華曾表示,一名印度籍男子要求他負責駕車接送施襲者,並有5000元酬勞。事件中岑子杰無受傷。但不足兩個月後,岑子傑再遭多名歹徒襲擊,被以鐵鎚攻擊頭部和手部受傷,造成嚴重傷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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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sted by 自由亞洲粵語 RFA Cantonese on Wednesday, September 16, 2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