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3條立法】香港新聞自由剩多少? 分析:傳媒自我審查成常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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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法》23條立法上周六(23日)生效後,曾居住香港多年的美國有線電視新聞網(CNN)資深記者齊邁可(Mike Chinoy)表示,香港已是不適合記者工作的地方。有不願透露姓名的資深新聞工作者則指出,現在是要透過每日評估政府官員的態度,來「理解」新聞的界線。分析指,中國多年來分階段收緊香港新聞自由,在23條前已開始,新例通過後傳統傳媒變化不大,但新聞自由的空間的確只會愈來愈窄。

《基本法》23條當中對「國家機密」涵蓋範圍擴大為7項,除了外交和國安之外,就連經濟、社會和科技發展等都列入,對本港傳媒採訪造成一定程度障礙。

齊邁可接受本台普通話組訪問中提到,香港曾經是外媒觀察中國的重要駐點,也是外媒記者被中國驅逐後的落腳點,但在《香港國安法》和《基本法》23條實施後,香港對記者來說已不是適合工作的地方。

他指,中國對香港出重手的原因很複雜,其中關鍵是2019年「反送中」對習近平帶來的衝擊。他認為,北京認定香港是一個受外國人嚴重影響的叛逆邊緣地區,挑戰中央政府,這一點讓他們感到非常害怕。對香港下重手,是為了讓這些領導不用再害怕。

匿名記者:每日評估政府官員態度

自由亞洲電台英語組訪問了一位不願透露姓名的香港資深記者,他表示「記者必須重新學習和調整」,更舉例指,資深的記者透過每日評估政府官員的態度和法庭的裁決,來「理解」新聞的界線。另一位資深記者亦指出,假如獲得一則政府新政策的獨家新聞,會猶豫應立即發布,或是會因為發布了而犯法,因為「根本不知道甚麼是合法,甚麼是有問題。」

新加坡國立大學政治學助理教授莊嘉穎(Ian Chong)亦表示,現在評估23條對新聞和媒體影響還言之過早,認為可能需要記者撰寫幾篇採訪報道足以讓港府採取法律行動,然後再從法庭的判決結果,才能讓人更瞭解紅線所在。但是記者或傳媒未必會這樣做,而是以自我審查方式處理。

記協:國家機密定義太闊

香港記協早前曾以問卷形式收集會員與新聞業內人士有關23條立法的意見,96%受訪者認為《官方機密條例》有很大影響,其次是加重煽動罪刑責及擴闊煽動意圖罪。

記協主席陳朗昇接受本台訪問表示,對國家機密的認知或者新的定義,令傳媒人覺得擔心,因為機密定義太闊,大部份項目都包含在內,記者採訪時要特別小心,甚至被迫自我審查。

陳朗昇說:「現在你在香港採訪都一定有自我審查,已經不是這個範疇,一定要的。每一次法院講到言論自由、新聞自由時,政府都說這不是絕對的,他都覺得你要守法,這樣一定有一條線在那裡。」

分析:最大影響是獨立記者和網媒

曾任《文匯報》駐北京記者、香港資深政治評論員劉銳紹向本台表示,在23條立法前北京已分階段收緊香港的新聞自由,包括透過減少廣告手段控制傳媒,以及不讓特定記者到大陸採訪。他指,傳統新聞機構已習慣這種模式,23條通過對這類機構沒太大影響。

劉銳紹說:「前線記者在這些機構裡面工作,即使他們想發揮都不容易,因為採訪到都未必出得街,或者採訪到都未必按記者的原意出街,這方面都有領導層把關的問題。」

他認為,受影響最大應該是獨立記者和網媒,因為法例定義和解釋含糊,容易觸犯法例。在這個情況下,可以預期未來新聞空間愈來愈窄,過往傳媒揭露黑暗或者報道官方決策過程不當等新聞,不可能再出現。

記者:鍾廣政(台北)/英文組/普通話組 編輯:李榮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