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律政司早前就三名前學生領袖,衝擊政府總部案提出刑期覆核,結果由原被判社會服務令改判監禁,惹來社會熱議。
英國前刑事檢控專員Ken Macdonald向香港報章投稿,稱無論在香港或英國,控方均有權就過度寬鬆的刑罰提上訴,過程公開公正及合法,若類似事件在英國發生,英國上訴庭亦很可能會改判監禁。
他又質疑部分批評判決的人,因應政治需要而調整對法治的理解,只在判決合心意時才支持法治,有關做法危險,應盡量避免。
Ken Macdonald曾出任英國刑事檢控專員,並曾獲香港律政司委託檢討刑事檢控科運作。
他在文中舉例,若有人闖入英國國會旁的保安區,並造成破壞及令保安人員受傷,入侵者很容易會被英國法院判處監禁;若涉案者出於某些理由避過監禁,檢察總長其後以判刑過輕為由提上訴,英國上訴庭亦很可能推翻原本判刑,改判被告入獄。
Macdonald強調,若有人不同意法官裁決,可行使言論自由表達其意見,但當有關言論變成攻擊檢控官提上訴的權利、以至法官的個人誠信等,法治本身便受打擊;作有關批評的人聲稱希望捍衛某些價值,惟其行為卻使該些價值遭受威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