黎智英涉刑事恐嚇案結案陳詞 辯方質疑記者X可信性

壹傳媒集團創辦人黎智英被控「刑事恐嚇」一名《東方日報》記者,控辯雙方周五(28日)完成結案陳詞,押後至下星期四(9月3日)裁決。辯方質疑《東方日報》記者X的可信性,指他恆常地去信律政司,目的是令黎智英不止被控告,甚至被定罪。

黎智英到西九龍裁判法院應訊。代表控方的大律師林芷瑩在結案陳詞指稱,在案發當日,即2017年6月4日,黎智英是出席六四悼念公眾活動,記者有權拍攝,亦有保持距離,無任何威嚇黎智英的行為,若黎智英不滿應一早離開,而非上前恐嚇,又指從記者X拍攝的影片,的確見到黎智英盯着他,反問若黎智英並非很憤怒,為何會說粗口和恐嚇X。

代表黎智英的資深大律師鄧樂勤則表示,事主致函律政司的信件顯露其「真面目」,質疑事主為求令黎智英被檢控和定罪,他願說出任何說話。辯方形容當日炎熱,黎智英多年遭受《東方日報》每日跟蹤的情況下,發泄怒氣亦情有可原,形容黎智英當時只是責罵事主,沒意圖威脅對方使用暴力,或令他受驚。而黎智英當日指「我實搵人搞你」的意思,是取得法庭禁制令、報警,或尋求律師的解釋合理,重申有關語句並非威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