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國人大常委會會議,周二(31日)審議刑法修正案草案,確定月初正式生效的國歌法,最高可判三年有期徒刑。人大法工委指出,香港發生了一些不尊重國歌的事件,將國歌法納入香港基本法附件三是適當的,並且香港就國歌法立法有迫切性。民主派提出國歌法本地立法應經公眾諮詢,亦不應該設有追溯期。(林國立 報道)
一連6日的全國人大常委會會議,星期二早上審議有關國歌法的刑法修正案草案,增加一項規定,在公共場合故意篡改國歌、歌詞及曲譜,以歪曲貶損方式奏唱國歌,或者以其他方式侮辱國歌,情節嚴重的話,會被判三年以下有期徒刑,訂明侮辱國歌的刑責。
全國人大常委兼法工委副主任張榮順,在會議上指,香港基本法委員會和特區政府都認為,將《國歌法》納入香港基本法附件三是適當的,特別指出近年香港發生了一些不尊重國歌的事,挑戰一國兩制原則和社會價值底線,《國歌法》在香港實施,是有迫切性和現實重要性,香港應該盡快本地立法。
張榮順說:《國歌法》列入兩部基本法附件三後,香港特別行政區應當及時完成本地立法,澳門特別行政區應當及時完善本地立法、全面落實《國歌法》的各項規定,並在香港特別行政區、澳門特別行政區確保《國歌法》得到切實執行。
《基本法》委員會主任、人大常委副秘書長李飛早前指,國歌法香港立法後,是否有追溯期,要視乎人大常委會決定,前律政司司長,基本法委員會副主任梁愛詩亦表示,國歌法若有特別需要可以有追溯力,但暫時未見到有急切需要,引發外界關注。
在北京列席人大常委會議的港區全國人大代表葉國謙指,決議案沒有提及追溯期,亦相信香港的市民或立法會議員不會認為需要追溯期。日後《國歌法》在香港本地立法時,可參考內地最高三年監禁的刑罰。
港區人大田北辰回應本台查詢時表示,他個人都不贊成國歌法有追溯力,但若果本地立法拖延太長時間,不排除有人覺得要有追溯力,令事情更複雜。
田北辰說:現在內地立法了,如果我們可以快手本地加速立法,就可以免卻去討論這個問題,你說如果我們拖個3年10年才處理,這個問題又出現,現在內地有國歌法,你(香港)過了幾年才有,那在這段時間又有人會說,要想想(追溯期)的問題,如果我們5年後才立法,由今天開始5年內發生的事又怎計呢,很多無謂的爭拗,所以我認為這年事是盡快立法較好。
公民黨黨魁楊岳橋亦向本台表示,根據香港普通法法制,刑事法例不應該有追溯期。
楊岳橋說:香港是行普通法的地方,在普通法的精神下,刑事法律是沒有追溯期的,對於任何人士認為國歌法應有追溯期,我不明白為何會有這個例外情況,我不會去估計任何人認為應該有追溯力的動機,我只重申,任何具有香港基本法律知識的都會清楚知道,在香港的刑事法律底下沒有追溯期的,而任何鼓吹應該有改變的人,都應該要深思熟慮。
民主派又關注國歌法本地立法時的細節。民主黨的涂謹申認為,在立法時有很多技術問題要小心處理,應經詳細的公眾諮詢。
涂謹申說:國旗和國徽是一種有形有體的東西,國歌法本法是說一個奏唱國歌,純粹是一個聲音,可能是很遠的,是一個廣播,可以想像如果在大球場,球賽開始播國歌,門外經過的車輛,你當他們聽不聽到(國歌),或門外排除買票的又如何,其實我覺得有些細節要很小心。
曾任保安局局長的葉劉淑儀接受本台訪問時表示,這些細節到本地立法時有討論空間,不會太空泛。
葉劉淑儀說:這不困難的,你可以說任何涉及侮辱踐踏不尊敬我們國歌的行為都可以,這些是法律上一定可以界定到,不會太空泛,普通法的精神就是,訂定的罪行一定要相當準確和可以執行。
而香港足球代表隊,三星期前主場對馬來西亞的亞洲盃外圍賽,有觀眾噓國歌,亞洲足協紀律及道德委員會上星期五會議裁定,觀眾行為違反相關規則,嚴厲警告香港足總,若果再犯會處以更嚴厲懲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