逃亡送中港人「被委託」官派律師 港人委託律師指恐在大陸受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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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括「香港故事」成員李宇軒等十二名被指「計劃逃亡到台灣」的香港人繼續被扣押在深圳。有家屬委託的律師周三(9日)再度前往看守所爭取會見當事人,當局卻以當事人已委託律師為由拒絕。同樣受港人委託的一名律師擔心,這批港人可能無法自聘律師並被安排在大陸受審。(高鋒/文海欣 報道)

大陸維權律師盧思位受正被拘押的一名港人家屬委託,日前兩次到看守所要求會見當事人均被以「沒有公證書,不能核實委托人」拒絕。周三,盧思位再度從四川專程來到深圳鹽田看守所,要求會見當事人。雖然已準備核實家屬委託的「公證書」副本,但仍然被擋在門外。

盧思位說:我要求會見我的當事人。我的當事人涉嫌偷越國邊境罪。承辦警官核查了我的委託書之後,告訴我在48小時之內通知我,那麼過了兩個小時之後,接待的警官告訴我,說我的當事人,已經委託了(另外)兩名律師,不會安排我會見。我馬上提出來,就針對這個情況,我有權利進行核實,但是兩名接待警官,把這個我提交的資料還給了我之後,就沒有跟我進行交流。

盧思位確信當事人不會另聘律師。他相信警官口中的兩名律師其實是「官派律師」,但無法向當事人當面證實。

另一律師任全牛早前同樣被當局以「不能核實委託人身份」為藉口不讓會見當事人。他估計,案件有可能交由廣東省公安廳以專案處理,如果上升到國家安全層次,被關押港人不僅會由官派律師代理,甚至會在中國大陸審理。

任全牛說:有可能這套路會推廣給所有當事人,意思就是我們大陸人權律師基本上很難參與了。當局的動作傳來訊號:所有的人都會被辦案單位,以他們同意聘請律師為由,不允許家屬委託的律師介入,這在709(大抓捕)的時候是有先例的。

任全牛認為十二名港人的前景堪憂,原因是河南鄭州司法局曾給他打電話,叫他不要再代理此案,又警告他要注意小心。

任全牛說:他們這樣做的目的當然就是捂著蓋的整個案件,想密不透風的辦下去。把他們十二人看成維權人士,(煽顛犯)都說得輕了。根據司法局的說法,這事「大得很」,有多重我也不知道,反正它為啥這樣說,它也沒有跟我解釋,只說這事「大得很」,好像比孫悟空大鬧天宮還嚴重,你自己想去把。

按照中國大陸司法程序,檢察院需要在 作出拘留37 天內決定是否「批捕」,繼續司法程序,否則公安機關必須釋放犯罪嫌疑人。律師盧思位早前曾引述警官透露,他的當事人涉嫌組織他人偷渡,而根據中國法律,「組織他人偷越國邊境罪」如果情節嚴重,最高可被判無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