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星期前反修訂《逃犯條例》的示威行動觸發警民衝突,民主派議員周三(19日)於立法會大會上提出急切口頭質詢,批評警方濫用武力。保安局局長李家超認為警方當時是使用適當及必要武力。不過就為修例解說不足,以致社會紛爭而道歉。(李弘音 報道)
立法會示威區,周三(19日)只餘下約20名示威人士留守。而在立法會內,警民衝突後首次舉行大會,民主派議員身穿黑衣,手持白色鮮花。在會議一開始,他們率先默哀一分鐘,悼念早前在太古廣場墮樓身亡的示威者。他們亦帶上「撤回、不檢控」等標語抗議。
另外,就上星期三示威行動觸發警民衝突,警方武力清場一事,立法會議員區諾軒和林卓廷,提出急切口頭質詢。
區諾軒批評警務人員對示威者使用武力,詢問警方會否承諾當再次發生類似示威活動時,警務人員不會再瞄向示威人士的上半身,發射布袋彈及橡膠子彈,以免再造成嚴重受傷事故。
區諾軒說:向示威者射頭、射眼,是否達到驅散目的使用的最低程度武力?是或不是?
保安局局長李家超回應時,先就修例解說不足,以致引起社會紛爭而道歉。他續指,警方當時是使用適當及必要武力,現場指揮官會按實際情況作出專業判斷。
李家超說:使用槍械時,是會瞄向身體最大的部份。在一個混亂的情況,所有人的動作都是移動的。警方會在收到任何對他們行動不滿意的投訴後,會由警方的投訴警察科公平公正地調查。
而林卓廷批評,警方對採訪示威的記者使用武力,即使記者表明身份,仍被警員攻擊,林卓廷認為這是不必要的武力及威嚇。 另外他亦反問李家超,在沒有委任證的情況下如何投訴警員。
林卓廷說:李家超說,你有不滿可以去投訴。我想問怎樣投訴,李家超?那些警察整副武裝,戴上頭盔、口罩,沒有膊頭上的編號,亦沒有委任證,到時候我應該投訴誰?
李家超回應稱,警方尊重記者採訪工作,並加以配合。警方只是針對使用暴力人士及違法行為。他指記者可向警察投訴科投訴,並稱現在已收到27宗由記協提出的投訴個案,現已成立特別隊伍跟進投訴。他亦指,警隊制服設計屬於警隊內部資料,他並沒有相關資料,相信由警方直接解答較好。
會議期間,李家超的回應一度引起民主派議員不滿,並指責李家超說謊,要求他下台。
口號:李家超下台!
不過自由黨邵家輝稱,是有示威者先衝擊警方企圖衝入立法會。他指現今特首已表明暫緩,相信已紓解了很多人的怒氣,相反警員就繼續在各方受欺凌。
邵家輝說:見到一班示威人士,是用磚頭、鐵通及木板去襲擊警務人員,想衝擊進立法會,警員已經一步步退後,已退至差不多到玻璃那兒。是由示威者攻擊警方,衝入立法會在先。我們有其他議員在此、亦有很多保安人士在這,亦有一些議員助理,如果他們進來後失去理性,令人身安全受到威脅,這是否我們樂見的呢?
而行政會議成員羅范椒芬,周三(19日)出席電台節目時表示,不贊成設立獨立調查委員會調查警方是否使用過分武力,因為會令外界覺得現時行之有效的監察機制失效。她指現時監警會已特別地成立了專責委員會跟進。
另一方面,上周三警方清場後,有牧師透露,曾遭警員出言挑釁,表示「叫耶穌下來見他們」。曾任法庭書記的市民譚志輝指,這番言論實屬荒謬、不合邏輯及越權,令教友感到受冒犯及難受,所以向高等法院提出司法覆核,要求法庭下令警務處處長盧偉聰向公眾道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