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英傑案】中大李立峯反駁嶺南劉智鵬:對「光時」解讀「想法太刻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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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首宗違反國安法「唐英傑案」於高等法院審訊踏入第13天,控辯雙方續就「光復香港、時代革命」涉違國安法的含義爭論。辯方專家證人、中大新聞與傳播學院教授李立峯作供時,反駁控方專家證人、嶺南大學歷史系教授劉智鵬所對「光時」的解讀「想法太刻板」。(李智智 綜合報道)

李立峯稱劉智鵬僅是透過歷史角度,整合「光復香港 時代革命」的歷史意義、2016年梁天琦造勢大會、2019月7月21日中聯辦大樓被破壞事件,而得出「光時」對每個人而言唯一解釋是「解放香港、改變時代」,具推翻政權之意。

李認為,劉智鵬的想法太刻板,假若所有字詞合成詞均只得一種意思,世上便不會有誤解的情況出現,亦不可能出現創意寫作,又認為不能忽視字眼修辭及使用習慣。

李又提及,控方的警方調查報告,計算某時期內「光時」的使用次數,及「光時」與分裂國家的口號或顛覆國家的口號同時使用的次數,認為不同團體一向會在同一個示威活動中叫喊不同口號,包括性別平權、爭取勞工權益等,不代表在場所有人士均同意各個口號。

被告唐英傑涉嫌在去年「7.1」駕駛插著「光復香港、時代革命」旗幟的電單車撞向執勤的警員,被控煽動他人分裂國家罪及恐怖活動罪等共3項控罪,早前被裁定表面證供成立。案件料審訊15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