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府败诉后修例赋权医卫局长废除「免针纸」权 评论:输打赢要意在彰显权力

2022.10.25
港府败诉后修例赋权医卫局长废除「免针纸」权 评论:输打赢要意在彰显权力 香港修例赋权医衞局局长废除「免针纸」权力,评论:彰显权力多于公共衞生安全考虑。
路透社资料图片

在香港,行政会议周二(25日)忽通过修改《预防及控制疾病条例》,措施订立并即日实施,隔日才会提交立法会审议。早前,港府在一宗司法覆核案中败诉,高院判决指《预防及控制疾病条例》部分条文侵犯个人权利和自由。有分析人士说,港府败诉后「输打赢要」的做法并非基于公共卫生安全考虑,目的只是要彰显权力。

周二下午5时许,港府发新闻稿宣布,行政会议已通过修改《预防及控制疾病(疫苗通行证)规例》(第599L章),并刊宪赋权医卫局局长「在合理怀疑下」或「基于公众利益的考量」,可废除免针纸的权力。相关修订将于周三(26日)提交立法会「先订立后审议」,并即日生效,预料涉及约1.6万张免针纸。同时,修例亦把「第599L章」的有效期延长六个月,即由2022年12月31日午夜延长至2023年6月30日午夜。

修例要求医卫局局长废除免针纸前须考虑所有相关因素,包括「疫苗通行证」制度是否出现纰漏或其稳健性有否受损;有关注册医生在发出豁免证明书前有否为病人进行临床评估,和该医生在特定时间内发出豁免证明书的数量、模式和方式;以及卫生署署长的意见等。

至于对港府在「免针纸」司法覆核案中败诉,政府方面决定不提出上诉。

对于港府在有关案件败诉后即通过修改法例达到其预设目的,民主党医疗政策发言人袁海文向本台指,港府明显是「输打赢要」,做法为彰显其权力多于公共卫生安全考虑。

袁海文说:我不同意港府所指的「滥发免针纸」所涉及的卫生风险有那么大。现时香港疫情每日稳定地维持4、5千宗,相比涉及那2万张免针纸的人士,你不会预期他们是每日都中招。而且只是为了那2万张,港府做法似乎并不符合比例。港府做法的确是合法,亦有权这样做,但予人感觉是不太好,明显令人感到是输打赢要。

他认为,港府都表明疫情缓和,甚至放宽通关检疫,逐步复常,却为了那区区2万张「免针纸」修例,去延长限制市民自由和权利,似有违「复常」政策。而且港府亦称,新冠疫苗是「防重症,而非防感染」。

袁海文解释,香港法例第599章《预防及控制疾病条例》及其规例授权政府可为防止、应付或纾缓「公共卫生紧急事态」的影响订立规例,而港府就因应疫情,今年2月实施的「599L章」是其中一例。有关规例近似「紧急法」,因为「紧急事态」而特设。

本身是律师的香港病人政策连线主席林志釉向本台指,认为港府施政应平衡市民应有权利,质疑港府不断扩大的防疫限制是否合乎疫情实际需要和成效。他又特别提到,特首李家超日前接受亲中港媒《无线新闻》节目「讲清讲楚」访问,对香港人权倒退问题的回应。

林志釉说:他(李家超)就用(免针纸)司法覆核案作例子,指香港市民可循法律去挑战政府的决定,法庭亦可判政府败诉,故反映香港人权没有倒退。但他两日后就用行政措施去推倒法庭在那宗案件的判决。这是很讽刺的。政府可自行修例,由「无权」变「有权」。

港府忽就「免针纸」修例,事缘有「长洲覆核王」之称的香港市民郭卓坚,早前入禀高等法院,就港府不接纳早前被捕的7名西医发出约2万张「免针纸」(新冠疫苗接种医学豁免证明书)一事申请司法覆核,并获判胜诉。高院上周五(21日)颁下判辞指出,港府部门首长的法律权力来自法例,并非来自新闻稿,裁定医务卫生局长卢宠茂无权宣布免针纸无效,下令撤销局方就免针纸失效的决定。

据高院法官高浩文就有关「免针纸」司法覆核案颁下的判辞,当中针对拒绝免针纸会否造成「豁免之外的豁免」,政府一方力医务卫生局长卢宠茂无意「开拓」例外的豁免情况,法官反驳,这正是当局推翻免针纸效力的真正意图,法例并无列明卢宠茂有权撤销免针纸。

法官提到,《预防及控制疾病条例》(第599章)对市民日常生活有重要影响,部分条文对个人权利和自由构成「实质的侵犯」(substantial intrusion),虽然条例旨在处理公共卫生紧急事态,但立法机构应尽可能对市民的干预减至最低。

政府被判败诉后,港府一直被盛传会考虑以修例处理。特首李家超周二上午出席行政会议前见记者回应指称「很快有结果」,强调为顾及公共卫生安全,又不同意是「输打赢要」。

李家超说:我已说过我们会很快有结果,并让大家知道。政府行事一定是依法办事,在政府作出决定时,对于有关的条文诠释,我们认为是按法律的依据来制订措施和作出决定。

结果话音刚落,同日下午,港府就以「先订立后审议」方式强硬通过修例。

记者:李若如 责编:方德豪 网编:江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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