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年开枪案】警方应对手法惹争议 分析:反映警队深层问题
香港年初三(24日)的港警开枪事件,有前警司指,反映警队人手及训练不足的深层次问题,尤其是今次开枪警员已加入警队逾30年,理论上「身经百战」,惟以目前有限资料,不排除其个人技术、心理和体能状态追不上;而「孖咇」的年轻警员在冲突时「似乎不见踪影,没有帮上忙」。由于案中伤者是菲籍人士,案件亦掀起警方应对非华裔人士的争议。
前警司:警员对菲汉心理反应「令人不解」 拍档警员报道中「似乎失踪影」
曾长年驻守于特种警察部队的香港前警司黎家智,以其过去十多年任职港警经验,向本台分析指,事件中警方是第2次派员上门处理噪音问题,理论上已依据第一手同事的「报料」,清楚了解事发单位的人数、种族、语言、年龄、环境等情况,再决定派出今次涉事警员上门处理,该两人「理应身心都有准备」。
黎家智较为惊讶是,就今次被叉颈和追打的高级警员加入警队逾35年,理论上「身经百战」,而且具备搏击、自卫术、决策和战术训练,惟其应对菲汉的心理反应「令人不解」。黎问与高级警员行「孖咇」的年轻警员「究竟当时做了甚么?」,指在警方官方陈述和传媒报道中「似乎失了踪影」。
「事件反映警队深层次问题」
他认为,事件反映警队人手及训练不足的深层次问题。
黎家智说:在退休年龄延长时,警务人员的心理质素和体能都应是重要考虑因素,不能只为了fill the numbers(填数),现在人手不足,就砌个人数出来。其实今次情况,何人可以留任,他们要考虑认真一点。这个事件幸好打不死对方,如果在市区(情况更复杂),真是有精神有异、醉酒人士,现场同事是否足以应付这些情况?也是要认真考虑如何保留人手,因为他们是直接面对市民。
「叉颈」施袭以最高第6级致命武力开枪处理
至于社会有声音质疑警方过度用武,认为案发涉事高级警员被菲汉「叉颈」施袭,理应有武术制伏技巧、警棍、胡椒喷雾等较低武力选择,今次却采用最高第6级致命武力开枪处理,而且更是连开3枪,全数击中菲汉的左手及左腹部位置。
据监警会的资料,警察指引列出警员有6级渐进武力使用层次。亲中港媒《香港01》传媒取得最新《程序手册》透露,其包括即「心理威吓」、「言语上对抗」、「消极对抗」、「顽强对抗」、「暴力攻击」及「致命武力攻击」。
2019年后开枪指引曾放宽
在2019年反修例运动期间的「十一国庆日示威」,港警开6发实弹后,警方修订「武力使用层次」,当中有关致命武力的定义,由「以殴打行动意图引致他人死亡或身体严重受伤」,改为「以殴打行动意图引致『或相当可能』引致他人死亡或身体严重受伤」。
今次事件,开枪警员被高1.8米、身形魁梧的菲汉「叉颈」,并由2楼追打至街上。开枪是否必要?
黎家智称,指引理论上,要求警员先确保他人(包括攻击者)或市民的安全,生命会否受到威胁或严重受伤;是否各类武力层次已使用过,或知道较低层次武力无法阻止事件或事态变坏,就可以最高武力去制止,以及保护自已人身安全。
「指引始终只是指引」「考验警员个人判断」
但他指出,「指引始终只是指引」,「没有硬性规定做完第一步,才有第二步」,最终武力使用考验在场警员的个人技术、判断、心理和体能状态。
黎家智说:他们在(制伏上)有「压力控制点」,在枪械训练时亦会重温。警察基本自卫术一定要有,至少保护到自己和手枪。警队内会温故知新自卫术,但当然每个人的质素不一样。我们不容易去判断当时该警员的决定。当值时要做很多决定,不能只照书本做。他受袭后,被人追被叉颈,觉得生命有威胁,需要更高武力去制止。因为可能不够打,就算拿警棍出来,也可能打不赢,甚至可能跌警棍,再被人拾棍追打,最后而用枪械。
案件掀警方应对非华裔人士争议
社会除了质疑警方过度用武外,重提2009年轰动香港的「林宝案」,掀起警方应对非华裔人士的争议。2009年,警员许嘉麒在处理滋扰投诉时,指被尼泊尔裔 30 岁男子林宝(Limbu Dil Bahadur)追打袭击,许嘉麒表示曾使用警棍及胡椒喷雾,但对方手持尖锐椅脚冲来,因此感到生命受威胁,决定向林宝开枪。林宝被射中头部,重伤死亡。当年事件引发社会对警员处理涉及外籍人士案件的关注,尤其执法人员应考虑部份少数族裔言语不通问题。
黎家智认为,经过多年,警队已加入不少少数族裔人士,相信言语方面有一定支援训练。他指,目前官方提供的资料仍有限,要解开疑团,除了依据开枪警员的口供解释开枪原因,亦要依赖现场闭路电视片段、警方随身摄录和证人等,才有助了解当时的警员武力使用判断是否合适。他又呼吁警方勿忽视案件大小,应在人手、日常训练和应变机制多作准备。
据公务员事务局文件显示,截至2022年3月31日,最多职位空缺的部门是警务处,共有6,312个空缺,空缺率高达16.7%;当中初级警务人员有5,284个空缺,占编制人数近18%,是政府内最缺人的职系。
本台周四再就黎家智的评论要求香港警方回应。警察公共关系科在回覆本台查询时重申,警方现阶段就调查细节不作任何评论。但警察公共关系科强调,警方有严谨的武力使用守则,包括只会在绝对需要时使用为达到目的而须使用的最低程度武力、在使用武力前会在情况许可下尽量向对方发出警告及在可行范围内尽量让对方有机会服从警方命令。有关枪械使用的指引涉及行动细节,不适宜公开。
记者:李若如 责编:方德豪 网编:刘定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