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香港,旺角警署一帶周一(2日)深夜再有警民衝突導致多人受傷,其中包括記者,記協譴責警方再次針對記者施襲;不過警方解釋,他們曾從示威者身上檢獲假記者證,因而難以分辨是記者或示威者。另外,有多名社運人士被捕或遇襲,他們強調「白色恐怖」難阻港人追求民主的決心。(文海欣 報道)
有網民周一(2日)發起行動,晚間到太子港鐵站外擺放鮮花,不滿警方在8月31日晚衝入太子站的列車打市民。有人其後於旺角警署外聚集,警方出動防暴警察及速龍小隊在太子及旺角一帶驅散,期間施放一枚催淚彈及胡椒噴劑等,多人受傷,警方指行動中有23人被捕。
香港記者協會周二(3日)發聲明,嚴厲譴責警方再次針對性向記者施襲,指警方周一(2日)在旺角警署外的驅散行動,在無示威者、無人衝擊以及沒有事先警告情況下,突然近距離向記者施放胡椒噴霧及發射催淚彈,多名記者走避不及吸入催淚氣體,警方又阻止記者拍攝。其中一名電視台攝影師被速龍小隊的成員推跌,左手受傷,要送院治理。記協表示已多次發出聲明,要求警方避免以惡意手法針對記者,但至今仍未有所改善,情況更愈見嚴重。記協再次向特首林鄭月娥及警務處長盧偉聰提出嚴正交涉,促請正視警員濫用權力和武力的問題。
警察公共關係科總警司謝振中周二在記者會回應指,未知是否所有身穿反光衣的人士都是記者,並提到警方過去從示威者身上檢獲假記者證。對於有電視台記者受傷,他表示有投訴機制處理。
謝振中說:(周一晚)當警務人員制服被捕人士後,記者圍著同事拍攝期間,有超過十人曾經圍著,亦有人襲擊我們的警務人員。同事不知這些襲擊他的人是否想搶犯,所以他作出使用胡椒噴劑方法去應付這些人。我相信真正的記者一定不會作出襲警及搶犯行為,但明顯有人以記者(身份)作為掩護,去襲擊警務人員。
警方呼籲在場傳媒,在工作時協助警方識別有否持假記者證的人士,認清他們是否進行採訪工作,以免有人冒充記者身份,作出別有用心的行為。
另一方面,多名社運人士被捕,其中香港眾志主席林朗彥涉嫌於6月21日,參與包圍警察總部事件,他周二(3日)回港,隨即在機場被警方以涉嫌「煽惑他人明知而參與未經批准集結」拘捕,即日於東區法院提堂,他獲准以現金一萬元保釋外出,並要遵守宵禁令等,案件押後至11月8日再訊。林朗彥原定上周五(30日)與香港眾志的黃之鋒及周庭一同提堂,他們同被控「煽惑他人明知而參與未經批准集結」罪,惟控方指林朗彥在案件提堂前已經離開香港。
另一位香港眾志副主席鄭家朗於周一晚,在返回住所途中,被三名男子伏擊,被揮拳毆打雙眼,眼鏡飛脫受傷,當時一度視力模糊。他周二接受本台訪問時稱,案件正由重案組調查。他認為近月不停有社運人士被捕及遇襲,只是散播恐懼氣氛的一種,但難以阻止香港人的決心。
鄭家朗說:坦白說過去香港市民,不論是100萬人、200萬人遊行,之後政府進行大抓捕,之後仍有170萬人走出街頭。所以我們看到恐嚇手段是無辦法令到運動停止。政府和警方做的事情,使用的武力越來越不合比例和離譜。我們相信香港人會繼續堅持,香港人不會被這些恐懼氣氛嚇怕,因為我們對公義及民主價值的追求,是比這些恐嚇和個人理念更重。
另一方面,浸會大學學生會指,會長方仲賢在周一的中大罷課集會結束後到旺角吃飯,期間被警員截查,指他身上有不屬於他的財物,涉嫌盜竊被捕。
浸大校長錢大康對事件深切關注,他去信師生及校友,表示根據已有資料,方仲賢只是暫時保管涉事的錢包,以便歸還物主,並在被捕前已相約物主交還失物。錢大康指校方會確保事件得到適當和公平的處理,並已聯絡警方提供相關資訊。
旺角警區指揮官韋能治周二表示,方仲賢當時未能提供合理解釋,因此將他拘捕。不過經調查後,警方已聯絡物主,方仲賢已無條件獲釋。
另外,「光復元朗」遊行第二申請人巫堃泰,周二被警方以涉嫌在7月27日,於元朗 「組織未經授權集會」拘捕。由於巫堃泰報稱身體不適,被警方扣留於醫院。他曾於「光復元朗」遊行上訴失敗後向記者透露,當日將會自己一個人進行宗教儀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