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國人大常委會通過高鐵香港段「一地兩檢」安排,引發香港包括法律界的爭議,有專業人士不排除,人大可能會就有關的法理依據再釋法。而民間「一地兩檢關注組」的數名成員,周四(28日)到高鐵西九龍總站外示威。(文宇晴 報道)
全國人大常委會周三(27日)通過高鐵西九龍站實施「一地兩檢」安排,香港的法律界出現爭論。
香港大學法律學院教授陳文敏接受媒體訪問時指出,全國人大常委會「一地兩檢」安排的決定,並沒任何法律基礎,擔心會影響「一國兩制」。他批評,人大常委會的法治觀念不成熟,他對有關安排的決議感到失望。
陳文敏說︰今次事件不是釋法,《基本法》以外為甚麼會出現另外一個途徑,可以提供到一個法律依據呢?這是一個壞的先例,變成是另闢新途去處理香港事務,或者是處理對香港有約束力的問題。
本身是資深大律師的行政會議成員湯家驊,在出席電台節目時持相反意見,他認為「一地兩檢」安排只是配合粵港兩地政府的要求,並非主動作決定,不會影響到香港的獨立司法體系及香港人的權利。
湯家驊說︰在司法方面是人人平等,我們自由的權利是受到保障。這是最重要的元素,這些元素不會受「一地兩檢」的決議(安排)所影響。
民建聯副主席張國鈞公開指出,《基本法》是由人大常委會這個機構通過,在法律基礎方面,可以說是非常紮實。他認為,人大常委會的法律解讀是最權威和穩妥,能釐清公眾對「一地兩檢」的法律疑慮。
公共專業聯盟政策召集人黎廣德對本台記者表示,過去他們做過詳細的研究,認為香港的高鐵項目最大考慮的問題,分別是經濟效益以及法律問題。現在人大常委會通過「一地兩檢」安排,立即引發法律界人士的不同看法。可以預測到,若這個法律爭拗持續,不排除會令人大再一釋法。
黎廣德說︰今次只是人大決議,人大的決議是否等同有一個釋法效力?這個在法律上仍然存疑。所以我相信這件事在法律上的爭拗,一定會通過司法覆核,然後到終審法院判定,究竟現在這個人大決議,是否等同釋法有效力。如果沒有,需要人大常委會再作一次釋法,是釐清《基本法》效力非常重要的一步。
「一地兩檢關注組」數名成員,周四(28日)到高鐵西九龍總站外示威,抗議全國人大常委會通過實施「一地兩檢」的《合作安排》。
示威者高喊︰人大常委治港,實施全面管治;李飛一言九鼎,香港一言喪港。
關注組召集人兼公民黨立法會議員陳淑莊批評,有關的《合作安排》明顯違反《基本法》第18條及破壞一國兩制,甚至是凌駕香港的行政、司法和立法機關。
陳淑莊說︰不是一言九鼎,而是一言喪港。人大常委會的決定是凌駕《基本法》、一國兩制,當中包括我們的行政機關亦不能自主,因為它只能依賴人大常委會的決定。然而到人大常委會決定了立法機關在本地立法時能夠做甚麼。到司法機關,亦不能處理人大常委會的決定。
關注組呼籲,市民積極參與元旦日的遊行,以行動抗議人大常委會通過實施「一地兩檢」的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