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台仰涉暴動罪獲准保釋押後
2016.02.23
涉及年初二旺角暴亂事件的“本土民主前線”發言人黃台仰,周二(23日)到法院提堂,他獲准保釋等候下月22日再提訊。而全國港澳研究會舉行座談會,指旺角發生暴亂因法庭過去輕判助長暴力,但法律界立法會議員批評研究會意圖向法院施壓。港區人大代表鄭耀棠指旺角暴亂有預謀,警告如果觸動中央政府底線會啟動23條立法。(林靜 報道)
發動年初二旺角集會的“本土民主前線”,發言人黃台仰周日被警方於天水圍區一個單位拘捕,落案控以一項“暴動罪”,周二(23日)在九龍城裁判法院提堂。
黃台仰由警車押送到九龍城裁判法院,案情指,黃台仰二月八至九日凌晨,在旺角一帶與其他人參與暴動,
控方指被告是旺角暴動的牽頭人物,當日煽動衝擊。控罪性質嚴重,最高可判監十年,而在單位內搜出的物品,可能加控其他罪名。加上被告曾經匿藏,警方要強行進入單位,又在單位內搜出文件,教授製造催淚彈的方法,可以用作逃避警方追捕,認為被告很大機會不按法庭指令歸柙,反對被告保釋。
但辯方反駁警方沒到被告母親的單位找被告,又沒有致電給被告,認為責任不在被告。
裁判官最後准黃台仰以十萬元現金及他母親十萬元人事擔保,交出旅遊證件,每周三次到警署報到,以及遵守禁足令,不得進入旺角指定範圍。黃台仰暫時無須答辯,案件押後到下月二十二日再提堂。
而警方周日在天水圍的單位內,同時拘捕另一名28歲男子,拒絕保釋獲准離開警署。警方指保留檢控權利。
就旺角騷亂事件,全國港澳研究會日前舉行座談會,會上總結出旺角動亂是繼反國教及佔領行動後,有計劃和有組織的行動,屬“姑息暴力的後遺症”。
會上舉出兩個案例,包括佔領行動期間,有示威者被控襲警,獲判無罪,以及前年有人衝擊立法會,但只被判社會服務令。研究會的與會專家認為,香港檢控及司法機關對“佔領行動”案件輕判,姑息暴力。
公民黨黨魁、立法會議員梁家傑接受本台訪問時,批評全國港澳研究會的說法是意圖向法院施壓,迫使法院重判旺角暴亂被捕者。
梁家傑說:我覺得他們只是把他們認為輕判的案件就說成是旺角騷亂的成因,我認為他們這樣做,只是為了施壓,在未來旺角暴亂案件審判時,要法官重判,那是一種施壓、不尊重,侮辱法治的行為而已。
但港澳研究會副會長劉兆佳接受傳媒訪問時反駁,香港屬於自由社會,各人可以提出不同意見。
對於全國港澳研究會指旺角爆發暴亂,歸咎因香港司法機關對佔領行動案件輕判,姑息暴力。保安局局長黎棟國回應表示,大眾尊重法庭的判決,又指判決有上訴的機制。
黎棟國說:法庭是一個獨立裁判的機構,香港市民是認同和尊重法庭的職責,無論控辯雙方要提出上訴,也是有上訴的渠道。
行政會議成員、港區人大代表鄭耀棠接受“有線新聞台”訪問時表示,旺角暴亂與政府管治無關,而是有黑社會、港獨勢力,加上路人參與搞事,不排除背後有人出錢。
鄭耀棠相信一次事件未觸動北京底線,但再發生的話,二十三條立法就會重來。
鄭耀棠說:再下去,觸動北京的底線,就只會惹來麻煩,本來不急於要訂立二十三條,但仔迫北京出手,我想目前不是香港之福。
撲滅罪行委員會,周二下午開會討論過旺角騷亂事件,成員黃美春指委員會強烈譴責暴徒危害社會安寧,指責暴徒目無法紀,感謝警方堅守崗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