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7人案】首名控方证人区诺轩作供 引述戴耀廷「大杀伤力的宪制武器」
香港「47人初选案」周一(13日)续审,踏入第6天审讯,首名控方证人区诺轩作供,他亦是其中一位打算认罪的被告。区诺轩引述戴耀廷指,民主派在立会取得过半,将会是「大杀伤力宪制武器」,可令政府回应反修例运动及争取五大诉求。
初选案16名不认罪被告,星期一继续在西九龙法院受审,多名被告早上由囚车押送到法庭。未知是否受上周发生的法院玻璃幕疑被击碎的事件影响,反恐特勤队今天首次在案件开审后现身法院附近持枪戒备。
此外,自上周一(6日)首日开庭开始,一连5日审讯时,拟认罪的被告在列席时,均获安排在正庭内听审,但今天9名列席被告,就分成两批被安排在两个延伸法庭内听审,其中冯达浚、梁晃维、谭凯邦、朱凯廸及黄之锋在1号庭,另岑敖晖、袁嘉蔚、吴敏儿及尹兆坚则在2号庭,而前者只设公众席不设传媒席,故传媒未必能入内观察各列席被告听审时的反应。另一方面,受审被告在正庭内的座位亦出现调动,还押中的被告被安排坐在最后第3排,获保释的被告则坐在第2排,而可在咪前发言的最前排,则未有安排被告就坐,今天庭上并没有提及和解释相关安排的情况。
区诺轩供称透过饭局了解戴耀廷的计划
区诺轩其后在下午以控方证人身份出庭,他身穿灰色冷衫、蓝色恤衫,手捧一大叠文件,并有最少3名惩教人员坐在身后。他先手持圣经宣誓,然后开始作供。他供称,事件最早在2019年12月开始,留意到当时戴耀廷于《苹果日报》发表题为〈立会夺半,走向真普选重要一步〉的文章,其后在2020年1月底「由一个饭局开始」。
而当时他刚完成立法会议员公职,打算到日本留学前有一段时间空档,当时正值反修例运动时,而民主派中的李永达及李卓人担心在立法会选举,民主派可以得到最大胜算,因而促成饭局。他忆述,饭局出席者包括戴耀廷、李永达、李卓人及他本人,而黄浩铭则迟到。而在饭局上,他首次与戴耀廷商讨初选的问题,戴耀廷就提及立会过半的愿景,当中并提出3点认为值得大家留意,包括民主派在区议会选举大胜,应思考如何再下一城,在立法会赢取更多议席;当时正值反修例运动,主要内容是「五大诉求」,要思考如何争取;以及思考如何设立公民参与机制,活用民主派赢得区议会的议席,结合「黄营媒体」和公民社会团体的参与。
赴日留学前夕望以策划者办初选贡献民主运动
区提及,饭局上亦曾讨论「比例代表制」,因民主派通常获得较建制派多选票,却在部分选区未能取得相应比例的议席,原因之一是有过多名单参选,导致浪费选票,考虑到建制派早于2008年已建立出一套成熟协调机制,故饭局中亦讨论如何令民主派订下机制,可经协调出选立会以善用选票。区诺轩指,戴耀廷当时尚未有具体提议初选计划,只提出透过公民投票为框架,以民主派在各地区直选支持率订立出选立法会的优先次序,认为若协调成功,民主派应可获大多数议席。而戴耀廷建议民主派在地区直选可取得「66443」议席,形容是属戴耀廷的「推想」,并引述戴形容,立会过半将会是「大杀伤力的宪制武器」,意味民主派对政府有更多议价能力,可令政权回应反修例运动及争取五大诉求。
对于行使否决权是要否决甚么时,他回应指当时只称否决议案,没特别指定是否决《财政预算案》,而当时戴耀廷只是就取得立法会过半议席后「提出一个可能性」,由于在席者都是资深政客,故这些概念「耳熟能详」,大家亦没有特别回应这方面的说法。
区之后指,自己同意若民主派在立会取得过半及成功设立协调机制,会是「好大的进步」,于是答应戴耀廷以策划者身分举办初选,在自己到日本留学前的大半年,「贡献我视之为民主运动的工作」。区亦指,当时公民投票非唯一建议,只有戴「比较坚持」,其他与会者就认为是较消耗人力物力。
辩方质疑控方开案未明确表明依赖「共同串谋」原则
周一审讯以控辩双方就案中的法律争议开始,控方副刑事检控专员万德豪指,各被告共同协定的犯罪行为是「不予区别地否决任何财政预算或公共开支,从而迫使行政长官解散立法会及请辞」,确认上周辩方提及控罪中的4项「非法手段」是公开作为,指控一旦被告谋划成功,这些作为就会被实行,而控方将依赖终审法院案例定下的「共同串谋」原则。
不过,代表黄碧云及林卓廷的大律师沈士文质疑,控方未有在开案陈词中表明会依赖「共同串谋」原则,强调控方理应明确指出,惟法官陈庆伟闻言即指辩方是「totally misconceived(完全误解了)」,惟沈坚持指控方在开案陈词时理应提及,又反质疑辩方如何得知控方以甚么证据针对哪一被告;最终法官李运腾指,开案陈词中不断提到戴耀廷的表述,认为控方指向非常清晰。
另一辩方大律师马维騉就质疑,指控方证据涉及国安法生效前,惟法官认为,有关证据旨在提供背景及显示被告当时心态。马维騉再一度力陈有关行为不能被视为「促进实现谋划」,但法官只表示理解其观点,并补充不代表同意有关观点。
记者:吴婷康/程文 责编:温晓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