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7人案】区诺轩:否决预算案非参选前提 只认「协调会议共识」

2023.0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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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7人案】区诺轩:否决预算案非参选前提 只认「协调会议共识」
路透社 / 粤语组制图

香港「初选案」周三(15日)续审,区诺轩同意候选人在签署提名表格时,只认同「协调会议共识」,如地方选区在否决财政预算案上没有共识,就不会包括否决预算案的议题。区更确认,林卓廷在选举论坛提及,如政府向香港人每人派3万元,就会支持预算案。

「35+计划」文件提及「目标」指各区共同纲领

「初选案」踏入第25日审讯,区诺轩续以控方证人身份续接受辩方盘问。大律师沈士文代表民主党的黄碧云及林卓廷,就「共同纲领」的初稿或最后版本,以及参选人签署的提名表格提问。区确认戴耀廷在2020年6月9日的记者会上,明确地(expressly)指候选人毋须签署「共同纲领」文件;沈又问及,在提名表格提问中提及「我确认支持和认同由戴耀廷及区诺轩主导之协调会议共识,包括『民主派35+公民投票计划』及其目标」,区再确认提名表格是唯一要求初选参加者签署的文件,同一张名单上的其他参选人,亦同样需签署该声明部份。

沈其后展示「35+计划」的文件,问区是否即是「民主派35+公民投票计划」的文件,法官陈庆伟亦问及两者是否一样?区指没有一份文件叫「民主派35+公民投票计划」,指「35+计划」文件是协调会议早期的文件,及至在初选记者会上,戴耀廷提及时,即已指向各区的共同纲领,而当时亦包括提及否决预算案的段落。

区接续再解释,文件中提及的「目标」,同样指各区的共同纲领,包括五大诉求,并希望参与者认同是协调会最后的共识,并同意提名表格没有明确指示「民主派35+公民投票计划」是甚么,若有人要他解释,他当时会指示是共同纲领的内容。

初选提名表有拥护《基本法》条款不拥护不能参选

沈士文再问及,候选人在签署提名表格时,无论协调会上的共识是甚么,只要声明是认同「协调会议共识」,如在否决预算案上没有共识,即提名表格相关部分,就不会包括否决预算案的议题?区回应,毋庸置疑有关部分是以协调会议共识为先,同意沈士文指,如地方选区在否决预算案上没有共识,便需视乎参选人本身的看法及每个选区的共识。

另外,区亦确认,在提名表格内有提及拥护《基本法》、保证效忠香港特别行政区等字眼,指若候选人在就此方面作出声明指不拥护,即不可以参加初选。

区指民协「又倾又砌」行动很和平

区诺轩续指,黄碧云及林卓廷两人,分别参选的九龙西及新界东选区,就否决预算案议题上存在意见分歧,并确认两人夹附在提名表格的宣传单张中,没有提及跟预算案相关的议题,立场与民主党一致。沈进一步指,林卓廷曾在初选选举论坛中提及,需视乎具体议案才决定是否投反对票,举例如政府向每一港人派钱三万元,他将投赞成票,区表示同意。法官陈庆伟就问,根据林卓廷的说法,即他是不会一概而论(give a blanket)、无差别地行使否决权?区亦表示同意。沈士文已完成盘问区诺轩,最后他向区表示:「I wish you peace and good health」。

区诺轩之后由代表施德来的大律师黄廷光作出盘问,先围绕施德来及所属政党民协的背景。区同意施德所属的民协,主要服务深水埗草根阶层,关心民生议题,成员多是区议员,而施德来为民协新生代、务实的区议员,双方曾多次合作。

对于施是否「和理非」?区认同对方是「好和平理性非暴力」,此时法官李运腾突插口问区有否听过「和勇不分」(惟先是口误称是「和理不分」)?区解释,反修例运动参与者可分为两类,「勇武」为主张直接行动者」,不排拒暴力行动。李官就追问相关例子,区就提及如参与暴动或掟汽油弹等;而在反修例事件之所以成为持续运动,正因和勇交替出现,成为运动一直持续的条件之一,例如虽然现场不时有暴力场面出现,有时为令运动继续,就有「和理非」参与游行。

黄廷光就问及区,有否听过民协相关的口号「又倾又砌」?区指对此口号熟悉,解释指「倾」是因民协的政治路线,主张透过谈判争取权益,而「砌」是指不排拒透过一些社会行动争取,而民协即使「砌」,行动都很和平。

黄之后的提问,包括质疑区诺轩记错有否出席九龙东选区在2020年5月4日举行的第3次协调会议,区确认自己有出席,惟黄并没有证据证明区没有出席;他亦问题九龙东参选人夹附在提名表格的共同纲领,并非「35+计划」的官方文件,区表示同意。黄廷光其后完成盘问。

同意陈志全对全民退保议题取态跟社民连一致

代表陈志全的大律师马维騉随即接力盘问区,并称会先问及一些简单问题,望区可精简回答,区称自己「会努力」。

区在盘问下同意,自己跟陈志全在立法会同事多年,两人对福利政策有相同意见,不时一同用膳、交谈,更会经常玩「Pokemon Go」游戏,视陈为朋友。至于陈是否其中一名勤力的议员?区肯定地回答「系」,更指陈志全的工作受立法会主席梁君彦肯定。马进一步指,事实上梁君彦是指陈志全最勤力,他的出席率近乎100%,获区同意。他又同意,对全民退休保障议题,陈志全的取态跟另一政党社民连立场一致。

区称自己原来人生计划是离开政坛

在马维騉提问下,区确认陈于2016立法会选举在新界东胜出,连任立法会议员后出任「人民力量」主席。至于陈的绰号为「慢必」,而本案另一被告、同为「人民力量」成员的谭得志则名为「快必」,两人曾一同主持电台节目,虽同一政党,但两人有分别(different),区尝试回应时,即被法官陈庆伟打断,指问题并不相关。

马维騉之后问及,区作供时曾标签一些传统政党,「人民力量」不在其中,问区是否同意「人民力量」可归类为进步民主派?区同意归类,又指陈志全为「人民力量」唯一的立法会议员,故可视他为「人力」标志(icon),又指陈「唔系真系好激进」。盘问之后一度触及区的「未来」,他指自己本身已计划离开香港,甚至决定退出「35+」工作,其人生计划更是离开政坛,故假设选举如期举行,他指自己亦不会见证「揽炒十步」。

案件编号:HCCC69/2022

记者:吴婷康 责编:毕子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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