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7人案】何桂藍:法庭若認同「要求民主化」屬顛覆是「攬炒普通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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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初選案」周四(27日)續審,何桂藍指選舉主任因她反對《國安法》而認為她不擁護《基本法》,以此為由DQ她;她認為正常人閱讀《國安法》後,都會認為《基本法》被架空。另對控方控其意圖顛覆國家政權,何桂藍回答,如果一個普通法的法庭認同內地的邏輯,即認為要求民主化是顛覆,「我覺得係攬炒緊普通法」。

「激發更大政治張力」指純粹憑信心投票

本案踏入第93日審訊,延續前一日庭上提到何桂藍曾於facebook發布帖文《從 61萬到200萬的距離》,文中提及利用選舉及議會「激發出更大的政治張力」,何解釋「政治張力」是指如民主派沿用過去方法,很難促成政權改變,故要製造一些政權從未遇過、未解決過的麻煩,「但對我們來講可能純粹是憑信心去投一票」;何又指,當時預測有相當多民主派候選人會被DQ,故究竟是何人代表民主派出選有很大疑問。法官就問何是否有「Plan B」?何確認,但指選舉後期情況混亂,有多人報名參選,其心態是觀望屆時有何人成功「入閘」再決定支持誰人。

何桂藍之後再解釋帖文中寫道「仍有很多說服的工作要做」,指當時有很多選民認為,反抗一方不應展示太多實力,亦擔心獲大家投票支持會換來他們被捕的結果;何就指,自己當時想說服選民展示意志仍非常重要,並直言「就算展示咗我哋意志,最終令立法會面目全非,呢個都唔係我哋責任」。

「癱瘓」議會就是盡責審議

何的代表律師Trevor Beel其後再就另一場新界東初選民間論壇作提問,提及另一被告鄒家成在該次將軍澳區的民間論壇上,曾發言提及無論是否有《國安法》,每個代議士都應有心理準備,在進入立法會後要用任何手段「癱瘓」議會;何回應指「癱瘓議會」一向是中聯辦、建制派及建制派媒體的說法,她又指,如鄒當時就該說法的用法意思是盡責審議、把握每個提出質詢機會,她就認同每個代議士都應這樣做。

何桂藍之後被Trevor Beel問及抗爭派在2020年7月15日舉行的記者會及發布的《抗爭派立法會參選人立場聲明》,何指當時有傳言參選確認書可能加入擁護《國安法》的內容,故希望民主派能就是否簽署確認書有一致立場,聲明是公開邀請傳統民主派就是否簽署確認書一同討論,惟最終沒就此事與傳統民主派商討;她又表示,岑敖暉在抗爭派記者會上回答記者提問時,提及如「暴政當道,魔警橫行」,「相信我哋都係會否決呢一個財政預算案」,以及王百羽稱「我哋嗰個最大公因數就一定係講緊堅決反對財政預算案......呢個係我哋共同諗法嚟嘅」,何指當時沒預計問及相關問題,當時不知道岑會如此說,而抗爭派事前也沒有就此作討論。

何之後在回應如何籌組記者會及決定誰人參與時,就指抗爭派跟傳統民主派間界線從來都是模糊,又透露當時曾邀請另一被告陳志全出席會議但被拒絕,何指陳「唔願意同抗爭派企埋一齊」。

自認為擁護基本法

Trevor Beel隨後就何桂藍被選舉主任DQ一事提問,指DQ原因是何不擁護《基本法》,問及何的回應。何首先指出就對港府而言,「擁護」一詞意思經常改變,「我自己眼中,我係擁護(《基本法》),因為《基本法》的確有好多權力互相制衡內容」,但她同時指選舉主任以主觀判斷一個人是否「擁護」《基本法》,而DQ她的證據,是因她反對《國安法》,因而認為她不擁護《基本法》。

不過,她在庭上指自己不懂法律,但認為一個正常人在閱讀《國安法》後,都會認為「成個《基本法》架空咗,(《國安法》)又唔受司法監督,連立法會角色都可以僭越埋」,又指《國安法》被納入《基本法》附件三內實施,將來可以是《間諜法》或《外國關係法》等,直指「《國安法》嘅出現令到《基本法》成為condom」。

可理解為何要求民主化在中國大陸是顛覆

Trevor Beel最後總括地問何,她是否如控方指控,與其他初選參加者協議「無差別否決預算案」、「癱瘓政府運作」、「逼使特首解散立法會」、「逼使特首請辭」等,何一概回應指沒有達成這些協議。

至於何是否如控方指控,意圖顛覆國家政權,而組織、策劃、實施或參與實施,或使用其他非法手段,何就回答指自己可以理解,為何要求民主化在中國大陸的邏輯這樣是顛覆,惟同時直言「如果一個普通法嘅court(法庭)要endorse(背書)呢個諗法,我覺得係攬炒緊普通法」。法官聞言就稱「我當你是不同意」,何於是確認道:「喺呢一個court(法庭),I disagree(我不同意)」。

聆訊周五(28日)再續,將由其他被告的代表大律師開始對何桂藍作盤問。

案件編號:HCCC69/2022

記者:吳婷康/程文 責編/網編:畢子默